文 无言无语 公众号:低语浅诉
最早知道《牛虻》这本书,是上小学时从自家兄长那里知道的,但因为年龄的关系没有留下什么印象,更没有兴起阅读的欲望。
再次接触应该是在读《烟雨濛濛》的时候,知道这书是依萍和何书桓两人都很喜欢的一本,于是也兴致勃勃找来,却没读下去,最后扔下作罢,心里疑惑:为什么喜欢这书呢?趣味真是不一般啊!
第三次接触应该已是人到中年。有一年,学校要求老师们帮忙整理校图书馆的书籍,有机会接触到简缩本的《牛虻》,也许是剔除了那些繁琐的有关宗教斗争和革命的描写,故事情节更简明,人物更生动了。亚瑟的不幸,亚瑟的坚强,亚瑟对信仰的忠诚,他身上弥漫着的那种宿命般的悲情和他在爱情、亲情间的矛盾挣扎,使我对这书欲罢不能。于是在不长的时间里我拥有了三个版本的《牛虻》。在一次次的阅读中,感受亚瑟经历的一切,为他悲伤,为他骄傲,为他紧张;一遍一遍,我有点懂得了“牛虻”。
牛虻是一个立体的文学形象。他有优点,也有缺点;他出身富商之家,可实际却是伯顿家年轻的继母与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的私生子;他坚强无畏,革命性极强,但也曾犯过不可饶恕的错误,使革命蒙受损失,使战友身陷囹圄;他渴望亲情,也向往爱情,但他又不给对方爱自己的机会,他让自己在爱与恨中煎熬,也折磨着他所爱的人。正因为这些存在于牛虻身上的矛盾情感,唤醒了读者心中的悲悯之情,也让他的形象除了高大伟岸也无比地生动鲜活。
随着小说的进程,我们首先感受到的是牛虻外在形象与内在灵魂的矛盾。二十岁时,他尊敬热爱的教父蒙泰尼里摧毁了他的精神世界,使他不但丧失了名誉,还失去了儿时女友的信任,为此亚瑟逃离了那个让他伤心绝望的地方。随后的十三年,他经历了炼狱般的生活,也成长为了一个坚强的战士。再次出现在读者面前的亚瑟已经改名,外号牛虻。此时的他已经不是那个精致的像女孩子的亚瑟,他脸上顺着前额和左颊有一条长而弯曲的伤疤,面部表情傲慢而锐利,腿瘸、手残、背驼;说话结巴却又言辞犀利,随时准备讽刺和挖苦别人,很难让人喜欢。但是他信仰坚定、思想敏锐、英勇非凡。仔细读来,你会发现,他其实一直在用傲慢掩盖他灼人的光芒;也习惯用戏谑的语气掩饰他十三年来经受的苦痛;身旁的吉普赛女郎看似是他生活不检点的罪证,但那是他路边捡来的流浪者。他不解释,不辩解,一任别人肆无忌惮的误解指责。他富有同情心,也害怕孤独,所以他收留漪达,也收留了那个被叔叔打的孩子,他不想有人在他的眼皮底下受他曾经受过的罪。傲慢的外表与无所顾忌的行为就这样与他高贵的灵魂矛盾地存在于牛虻的身上。理解他的读者知道牛虻的精神世界是轻易不会向人坦露的,除非他认为你与他有着同样的认知,所以他大多数情况下就那样傲慢和犀利着,傲慢地让人却步,犀利地让人生厌。
而充斥在牛虻内心的爱与恨则是他身上最大的矛盾。这爱恨交织的矛盾情感鲜明地体现在他对蒙泰尼里的态度上。他从内心里爱着神学院的院长蒙泰尼里,不仅仅因为蒙泰尼里是他的生父,更因为早在他还不知道自己身世时这种父子亲情就在他心中生了根发了芽。蒙泰尼里学识渊博,曾给予亚瑟学习上的帮助;他品质高尚,举止高雅,曾给了亚瑟人生的启迪;更重要的是他给了他父爱,让他在二十岁之前真正地享受到了父子亲情。但也就是这个他尊敬热爱的教父欺骗了他,让他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这个错误让许多进步青年被捕,让革命蒙受损失;这个错误更让亚瑟身败名裂,精神崩溃。从此,亚瑟认清了蒙泰尼里所代表的耶稣教会的虚伪本性,对欺骗了他的蒙泰尼里由爱生恨。所以,后来成为坚定革命者的牛虻对教会的批判最犀利,也最无情。最集中体现这种矛盾情感的一个情节就是他一面犀利地批判当时已成为红衣主教的蒙泰尼里;一面又用另一个名字赞美蒙泰尼里。这种分裂的行为也许是他革命的一种策略,但也暴露了他情感与精神上的矛盾。在牛虻的心中蒙泰尼里一会是儿时那个关心自己,爱护自己的(Padrele意大利语中“教父”或“父亲”),一会又是让自己经历了非人生活,承受了精神炼狱的骗子。对蒙泰尼里的爱和恨就这样交织在牛虻的心中,贯穿了他出走南美以来的所有岁月。也因为这种情感,他在能逃生的时刻放下了对着红衣主教的枪,一步步走向了死亡。信仰上的分歧,让相亲相爱血浓于水的父子成了“杀死”彼此的推手。他们极切地渴望拥有对方,除了情感,还有生命和灵魂,但是对各自信仰的坚持,让他们又放弃了彼此。蒙泰里尼不能背叛他的上帝,所以他最终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亲手把儿子送上了刑场,而自己也走向了疯狂和绝望,走向了死亡。
一生都在渴望正常的父子亲情的牛虻,最终也不会知道自己的父亲死了,为他!这一切仿佛都是宿命!
这爱恨交织的矛盾情感也体现在牛虻对琼玛的态度上。他爱她,在他还是亚瑟时,在琼玛还是个小丫头时,但是他又始终记着琼玛打自己的那个耳光,也许是怨恨着她对自己的不信任,伤心着她没给自己解释的机会,也介怀着琼玛对自己的情感不像自己对她的那样纯粹-----所以在乎她,又不原谅她;所以他对她说:“你以为你没有使你害死的那个人伤心吗?”十三年后她们并肩战斗,朝夕相处,他也一直没当面告诉琼玛自己就是亚瑟——那个琼玛亲口承认是这个世界上自己最心爱的人,是没有机会,也是心中有怨,或者冥冥中知道自己不是死于艰苦卓绝的斗争,就是死于他那常人难以想象的病痛,所以他看着别的男人靠近琼玛什么也不说,那种欲爱不能,那种不舍又不得不舍的矛盾纠缠也只有他自己能够体会吧,但琼玛毕竟又是他唯一爱过的人,所以,身赴危险之地的那个夜晚,他有意与琼玛挑明一切,告诉她自己就是亚瑟,告诉她自己原谅了她,但最终还是什么也没来得及说。最终的最终,生命即将落幕,他终于写信给琼玛,开头就是儿时的称呼:“亲爱的吉姆”,只读到这个称呼,“琼玛的眼前一片模糊,她又一次失去了他——又一次失去了他!当这个熟悉的小名映入她的眼帘,痛失亲人的绝望将他包围。”
他们终于失去了彼此!
矛盾的情感,悲情的人生,这就是牛虻。
一切都是宿命,一切都是考验。出生预言了死亡,苦难验证了坚定,备受煎熬的心灵让灵魂升华得更自由。
郑重地掩卷,努力把自己想成是牛虻。
抬头,看天空,是什么一直在飞?
“无论活着
还是死了
我都只是一只牛虻
一直快乐飞翔的牛虻”
《牛虻》(The Gadfly)是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写的,出版于1897年,歌颂意大利革命党人牛虻的小说。他参与了反对奥地利统治者、争取国家独立统一的斗争,最后为之献出了生命。小说涉及了斗争、信仰、牺牲这些色彩浓重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