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我20岁,青葱一样的年龄,未来对我来说是画纸一样的空白,充满着种种无限的可能性。
当时我从农村来到这个城市里的纺织厂上班,这个工作是城里的亲戚绕了不少弯子才托人找到的。那时候,在这个不大的小城里,工业极不发达,只有生产民生必须品的化纤厂、纱厂、化肥厂、牙膏厂等小厂,能进去极不易,哪怕是临时工。
进化纤厂不久,就有人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说实话,那个人各方面的条件实在是一般话,平淡无奇,没有什么亮点,我并不心称。因此,他每次到厂门口等我时,我总是爱理不理的,经常混在下班的人群中溜走,让他痴呆呆地在那里等上小半天。
记得我和他第一次约会是在新民东路上的动物园门口,我们本来是准备进去的,结果就因为我客气了一句:进去怎么啊,瞎花钱!他就当真不进去了,说白了也就是因为当时穷,买不起门票,舍不得花钱,只能在每个公园门口留个影。
为了此事,我心中觉得不快,这是什么人啊,现在就这么抠,那结婚以后不就更舍不得了吗?不过后来,他也对此事进行了补偿,只是补偿的方式又让人大跌眼镜。
他有一位玩得不错的小学同学就住在公园旁边的南园村,有一次,他竟然找到这位同学,带我们翻他家旁边的公园围墙进去了,当我被他们撺上围墙,害怕得不敢往下跳时,我真想狠狠地踹他一脚,然后和他一刀两断。
我那时住在大姐家,每天到Pansy上班都要经过水门桥,很奇怪,我每天经过水门桥时都会偶遇他。他有时是刚上早班,有时是刚下夜班,有时是和我打声招呼,有时是从怀里掏出从西大街买的香喷喷鸡肉串,硬塞给我,然后就跨上自行走“逃"走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不想和他谈。他个头不高,其貌不扬,一家几口挤在一个几十平方的集体宿舍里,家人都是睡在用石膏板隔成的格子间,兄弟俩是睡狭窄的上下铺,姑子一人享受着一个转不过身的小房间,他的父母则挤在宿舍门口用石膏板搭的一个简易房里,一家几口整天就像秧山芋一样挤在这方寸之间过日子,如果我嫁过去,根本就没有我们住的地方,还得到外面去租房住。
权衡再三,最后我还是决定和他分手。
那天晚上,我和他在清江影都看完电影后,沿着一条石子路往回走,那条石子路很长,石子就像调皮捣蛋的少年,在破坏着我们的姻缘,垫得我的脚生疼,那天,我还穿着一双白色的高跟鞋,走两步,尖尖的后跟就会踩上一个圆溜溜的石子上,脚跟一歪,险些跌倒,恰恰就是在这狼狈不堪的尬聊中,我说出了分手不谈的话。
得到这样的回答,他一定很失望,他可以像电影里那样,站着那里呆若木鸡,或是飞奔着跑向另外一个方向,独自去疗他那颗受伤的心。然后他没有,他见我穿高跟鞋不好走路,本来落在后面的,他紧走几步追上来,拦住了我的去路。
我有点惊慌,不知他要干什么,用手本能地抱住胸后退了一步。在幽暗的路灯下,只见他低头弯腰,快速地脱下了自己的鞋子,然后又不管我同不同意,就去脱下我的一只鞋子,把他的那只鞋塞到我的脚上,一只脚换上了,然后他又去换另一只。原来,他是想把自己的平底鞋换给我穿上,而他自己就像自虐一样,拎着我的白色高跟鞋在你前面慢慢地走,一句话也不说。
后来,他见我穿着他的那双鞋有点大,穿着不跟脚,走起路来拖拖拉拉的。他过一刻就回头望我一眼,后来他索性停下了,忽然又跑到我的跟前,蹲下来,就像小时候小伙伴让我骑大马的姿势。我明白了,原来他想背着我走,走过这段崎岖难走的石子路。我不肯,他就赖着不走,他诚恳地对我说,这段石子路,坑坑洼洼的,你穿高跟鞋不好走,肯定磨脚疼,我背你走过这段路,然后我们各奔前程。
我拗不过他,也许是脚实在疼得受不了,只得趴在他并不伟岸的背上,任他背着一步步地往前走……那段路并不长,但我却想了很多很多,看着两个重叠的影子在昏黄的路灯下踽踽独行,我的心一软:算了,就是以后要饭,也就嫁给他吧,又能到哪里去找这样对我好的人呢。
只是,多年以后我才知道,他那样做并非出于他的本性,出于一个人心底的善良,而是一种强烈的想要达到某种目的手段,只可惜我明白这个道理太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