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都是自己走的

road to the future

1

我出生在一个八十年代的标配家庭。

父亲,国企职工,凭借技术过硬是厂里比武大赛一等奖的常客,可是他的脾气比他的技术还要硬些,经常会和别人抬杠到面红耳赤。对我更是除了呵斥没有多少沟通,惟独谈起一些古代文学、史学时,他才会展现出像母亲一样的温和。

母亲,幼年时经历了家庭变故,凭着顽强的毅力自学考入了师范学校,成了一名中学语文老师。她从小便熏陶着我亲近文字,我三岁时认全了街上商店的标牌,五岁学会了用部首查《新华字典》,六岁被逼着写日记才能睡觉。如果我偷懒不完成,她就会展现出像父亲一样的冷酷。

在这样的夹击之下,我与文字之间似乎只有一条路可走。

其实我骨子里是喜欢文字的,但那时的我怎么能知道,于是就以为是被父母给逼迫的。

2

少年的时间似乎总是多一些,于是我读完了家里其实不算太多的有字的纸片。除了看书时自己的喜怒哀乐,我感觉不到读书能让我有什么特别。偶尔在课堂上组词造句时,我会蹦出“眼睁睁”“流连忘返”等被老师夸赞的词语(我当时该有多么的激动,居然现在还记得这两个词)。

初中时,在作文中模仿鲁迅先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用了“不必说...也不必说...单是...”的句式竟被老师鼓动着去投稿。原来读书的乐趣之外还可收获如此一大捧的虚荣,我就越发沉浸其中了。

其实我骨子里是喜欢文字的,但那时的我怎么能知道,于是就以为是爱慕虚荣了。

3

知道我可以写一些东西后,早熟的同学来找我代写情书了。哇,如此富有挑战又充满刺激的事儿!我琢磨如何用华丽的词藻夸女孩漂亮,如何用雄壮的语句表忠贞不渝。我在文字中与那么多女孩恋爱了!

后来遇到了初恋。她在自己的文字里叫“慕容风”,而我以“王沙”的名字闯入她的世界,并极力和她营造着一对江湖儿女的情长。 只是,终究留不住她!

文字不能当饭吃,她说完,转身走了!

女孩明白的比我早。

4

工作枯燥,内心的文字如牢笼中的野兽,不时传来阵阵嘶吼。我破不了乏味的工作,也关不住凶猛的野兽,只得将其放出来觅食。我建了自己的博客,将文字圈养在那里,任由自己幻想。

大宋,扬州。我是那落魄书生抚琴待知音,她是那富家千金画扇觅佳句。没能摆脱俗套,却以为这才是浪漫。 我把青春最后的最美的幻想都留在那里,然后等待着岁月陪我变老。

突然有一天,她加我好友,问我,“我能叫秦淮么?”秦淮是那位富家小姐的名字,是我心中最理想的伴侣化身。说完,那些曾经的文字像百合花儿一样绽放,替我答应了。

文字怎么不能当饭吃?她说完,留了下来!

又一个比我明白得早的女孩。

5

文字终于找到了宣泄,我把一切能想到的美好词句都写给了她,她笑了,咀嚼着,仿佛在品尝一颗颗晶莹的龙眼。

只是,或许我将文字的激情全部给予了我爱的人。岁月静好,也渐渐冷却了文字的温度,忘了我骨子里曾经那么地喜欢它。

于是这一次,重拾写作,重拾往日,以暖文字,以暖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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