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表姑姑估计属于中国最后的小脚了。表姑姑皮肤白皙、身材娇小玲珑,眉眼也很秀气。1985年我参加工作时,她也就六十五六岁,应该是在30年代左右生人。民国初期,就已立法严禁缠脚了,不知道为啥那么晚了她还要缠脚?表姑姑的老家在山区,估计由于贫穷落后与信息闭塞,文明进程在她们那里非常迟缓。
据考证,以人工方法强行缠足始于五代。南唐李后主“令宫女嫔妃以帛缠足,屈作新月状,着素袜行舞莲中,四旋有凌云之态。”开始只不过是跳舞时裹,后来竟时时裹。开始只是跳舞的宫女裹,后来上行下效,很快普及到民间。从成人裹,演变成从娃娃抓起,到宋时已经颇为普及了。后来虽王朝更替,但裹脚这种摧残人性的东西却顽强地生存、流传下来,并成为我们民族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
中国一直是一个农业国家,生产是在分散、独立情况下完成的。相互之间很少有实质性的来往,更缺乏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流动与密切接触,毋需防范女人红杏出墙。且农业生产需要劳力,把妇女变成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废人,让男人独自在田间劳动,实在令人费解。
女性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在辛亥革命以前的中国,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女子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与关注。那时,脚的形状、大小成了评判女子美与丑的重要标准,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的终身大事。
那时的女孩一般在五六岁时开始缠足。其方法是用长布条将拇趾以外的四个脚趾连同脚掌折断弯向脚心,形成“笋”形的“三寸金莲”,其惨其痛、可想而知。缠足大都是在长辈的逼迫下进行,女孩因疼痛昼夜啼哭与哀嚎。母亲或祖母不顾孩子的眼泪与喊叫,以尽到她们的责任,并以此保证孩子未来的婚姻生活。
表姑姑 说:“那时,都用浆好了的家织布缠,省得打褶。把布剪成这么长,这么宽的条。”表姑姑比划着,估计有五六尺长,二三寸宽。
我问:“都谁给您缠呀?”
“我妈,有时,我爹也帮忙。”表姑姑说:“他们用手把脚背和4个脚趾头硬向下弯,直到脚趾头够到脚心,然后用准备好的布条上下、左右、前后紧紧地缠、使劲地裹,约摸有十几个来回吧。”
“疼吗?”
“咋不疼!疼得一身汗。他们咬着牙使劲勒,一层一层地缠,直到脚趾不能动弹为止。当时,无论我咋哭都没用。我妈边缠边呵斥我:“闺女不裹脚,长大没人要。只能做苦工,嫁不上好男人。”然后,姥姥哼起了一首歌谣:“裹小脚,嫁秀才,吃馍馍,就肉菜;裹大脚,嫁瞎子,吃糠菜,就辣子。”还有一首歌是:“三寸金莲多好看,脚长一尺最难看;莫说公子看不中,牛郎见了回头转。”姥姥听到大人们的劝说,只好乖乖地让爹娘给裹脚。
“那不疼吗?”我问。表姑姑说:“咋不疼哩!我疼得钻心,哭得死去活来。我爹一听见我哭就发脾气,瞪着眼睛骂我:‘憋住!再哭,就再缠紧点。’从那天起,裹脚布一天比一天紧,脚是一天比一天疼啊!就这样,一根丈把长的裹脚布终于勒断了我的脚骨,把那八个脚趾头生生地折断在脚底板下边了。”
表姑姑 还说:“每次把两只脚缠好,用针线缝好,就逼着我下地走路。开始还能穿着鞋走,可慢慢地就走不了了,两只脚肿得老高、又疼又痒。慢慢地从脚趾开始烂啊,一直烂到脚梁面。没法子,我爹每天进出都背着我。”
白天一双脚痛得寸步难行,到了晚上一双脚放在被窝里不但痛,而且燠热如蒸,有时简直像炭火烧灸一样痛苦,疼得睡不着时,常常半夜坐起来抚脚痛哭。然后把脚架在窗台上,让凉风吹吹感觉会稍微好些。
有时疼痛难熬,自己偷偷解开裹脚布,但被发现了就是一顿毒打,然后再狠狠的地缠回去,缠得更紧更狠。直缠到最后第三、四、五的脚趾关节严重地扭伤甚至脱臼。扭伤脱臼的时候脚会肿得很厉害,皮肤也变成瘀紫色,痛苦至极,但是裹得仍是日紧一日,直到肿消了脚趾都缠到脚底下去,这才算完成了裹尖的工作,接着继续进行裹瘦裹弯的工作。
裹瘦的时候,裹脚布缠到最紧,整个力量又特别着力在小趾跟的部位,往往因为血液循环不良,造成小趾跟部也就是外把骨的位置压疮溃烂。
裹弯的过程靠的是在缠的时候把脚跟往前推,把脚背往下压,前后施力束紧,大拇指经此一束,立刻向下低垂,脚心慢慢现出凹形,再用劲去缠,弓弯愈甚,大约半年左右脚就可以缠成弓形。
表姑姑 常说的一句话是:“小脚一双,眼泪一缸”。可想而知,这“三寸金莲”的美名,是女性用血泪换来的。 古圣人言:“暴殄天物﹐害虐蒸民”都是极大的罪恶。世界上的一切物种,都是上苍的造化物,每一种天物都有其功能和存在的必要。无辜残害都是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