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的艺术创作中,录像媒介已经被广泛地运用。录像与录像装置合称为录像艺术,是两种十分成熟的艺术形式。
录像艺术诞生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一方面,它是自二十世纪初开始的各种重新定义艺术的激进派发展到六十年代的一个结果;另一方面,它也是艺术家们对当时社会文化环境作出回应的结果。而它的最终出现是由一项发明所促成的:小型便携式摄录机。它的出现直接导致了录像艺术的诞生。小型便携式摄录机不仅使一种不同于电视与电影制作的个人创作变成了可能,还使录像与我们的身体建立了一种更深层次的联系——它不仅能记录我们的思考与观察,还能记录我们身体的活动,包括肢体的运动、呼吸和颤抖。这种与人的身体的深层次联系是录像艺术的一个结构性因素,因此,录像不仅是一种描绘世界的工具,还是一种可以让身体与我们所处的世界建立联系的媒介。这一结构性因素也将录像与其它时间媒介的艺术(如电影)区分开来。
直至现在,录像艺术已经走过了自身发展的几个阶段,成为一种十分普遍的艺术形式。而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数字技术、互联网技术以及手持终端的出现,再次改变了我们身处的社会文化环境与媒体环境。今天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与周遭的各个角落都被不断涌现的各种形式的视频所充满。但这并不意味着录像艺术步入繁华,因为泛化的缺乏思考深度的录像作品并不能真正实现身体与环境的联系,有意义的作品为数不多。只能说,各种新型拍摄工具的出现,使录像艺术的发展更具有潜力。
录像的意义首先是拍摄,是能够拍摄我们的生活与我们身处的世界,其含义是在拍摄中产生的,这是录像真正的魅力所在。拍摄本身具备了多种可能性,这是拍摄的独特魅力。拍摄还意味着时间能够被呈现出来,录像是基于时间的媒介,这是它与传统视觉艺术的不同之处。在今天的创作中,录像作为时间的反映这一特点仍然是许多录像艺术所追求的主题,我们能通过很多录像作品感受时间的流动以及伴随时间变化的多种联系。
而录像装置则与通常被我们称为录像的单频录像有很多不同。最大的不同在于单频录像更多地与时间有关,而录像装置更多地与空间有关。录像装置实际上是关于空间的探索,它运用影像材料来构造空间,在其中时间被空间所吞没。这一部分作品的分析从白南准开始,因为他开创了录像装置这一艺术形式,主要分析的对象是希尔和维奥拉,因为他们的创作是录像装置最具代表性的表现。此外,从他们的创作还能看到身体、空间和影像三者是如何相互作用的。
电子媒介的出现,使得二十世纪以前的艺术家追求作品的方式不合时宜,迫使艺术家不断使用新的电子科技媒介来表达新世纪下的艺术观。当录像成为一种艺术时,它就被建立在复杂而专业的知识上,艺术家不但需要具备美学素养,还要能灵活运用新的科技媒介与专业知识。录像艺术发展到现在不只是表现录像的内容,而是将录像结合各种其它形式的艺术形式进而形成复合式的媒体艺术。在具体的创作中,艺术家既要有摄影师的技术,又要有电影编剧诠释剧本的修养。在录像艺术结合其它艺术形式时,为了具备其它领域的特色,在形式表现上就必须要反复考虑,所以新媒体艺术在创作前,作家必须了解艺术的发展脉络以及媒体的特性,更要注重美感的表现。对现代的录像艺术家而言,如何通过录像表现时间上的联系以及如何通过录像装置表现空间上的联系,是一个很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命题。当录像艺术家能够回答它时,他的作品便具备了独特的艺术价值和艺术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