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严重的是,老板得知后的一番话让我后背发凉:“你以为只是亏70块钱的事?如果客户那边的控制器和这台电机不匹配,一启动就烧了,客户会认为我们发的是一台坏电机!到时候赔钱是小事,信誉没了,这个客户就丢了!”
二、 深刻教训:为什么“想当然”是职场大忌
这件事看似是“借东西”没处理好,实则暴露了我在工作中根深蒂固的思维缺陷:
1. 信息不全,盲目行动
我只知道“缺货”和“客户急”,却不知道“借来的东西是否符合标准”。在没有掌握全部信息(型号、参数、成本、退货政策)的情况下,我凭感觉做了决定。 这就好比医生没看片子就给病人开药,风险极大。
2. 混淆了“善意”与“职责”
我的出发点是好的,想尽快解决问题。但在职场上,“把事情做对”永远比“把事情做完”更重要。 我所谓的“解决问题”,只是解决了“发货”这一个动作,却制造了“亏损”、“退货纠纷”和“客户体验”三个更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