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米良
你若问她叫什么名字,她会咬着指头,害羞地将头勾下来,想是想起了一件颇有意义的事情。接着娇态百出,偏头一笑:我写给你看。从嘴里拿出手指头,在地上画起来,边画边教导:先这样写,再这样写……她画了一个圈,然后又画了一个圈。画完后把指头塞进嘴里,盯着自己的作品欣赏半天,抽出来,指着两个圈圈说:看到没,这就是我的名字,第一个字是金,第二个字是兰,嘻嘻!
金兰姓陈,嫁给杨树塘老实巴焦的放牛倌。结婚当晚,听说喜宴就是一顿汤圆,我和她的儿子方亮是同龄,从我记事始,就知道她是一个傻子。
在金兰眼里,从无青红皂白的分别,世界在她看来,只有好坏两种,评判标准是根据自己的好恶。惹恼了她,毫无道理可讲,拍着巴掌大骂,呼天抢地,情状激愤。在我小时候,逢村里干部收人头税时就能听到她抑扬顿挫的骂娘声,表达自己对收税的不满:双手时而扬起向天,时而“劈啪”拍打着大腿,右脚配合节奏用力地跺着,嘴里吐沫星子四溅飞舞,指名道姓地从村支书骂到村长,从村长骂到小组长,一路从村口水塘骂到村子对面的山上。在骂声中享受着乐趣。路人碰到她笑着打趣:金兰,你骂得还不够大声。金兰眼睛翻白,蔑视路人一眼,继续骂。村干部听到了,一笑了之:“这个金兰,又犯了疯病——放牛的,该管管你家媳妇!”放牛倌笑而不语,抱一捆稻草,去喂自家的黄牛。
骂得累了,金兰去菜园子里拨些萝卜青菜,洗了,回家做饭。村长在她门口逗她,朝屋里喊:金兰,给我留一碗饭。金兰的骂声从屋子里传出来:不留,留给狗也不留给你!干部一行人哈哈大笑,金兰乐了,也笑。
在我的印象里,金兰永远只有两种表情:开心而爽朗的大笑,怒气冲天,捶胸顿足的大骂。心无杂念,简单如斯。
金兰对读书人极好,我放假回家,被她撞见了,一定要讨我的书本看,叫着我的小名:细胖儿,让我看一下你的书本——你将来啊,一定是个大学生!我不给,远远地躲开,她也不恼火,跟着我细细数着我小时候种种:你出生的时候,我喝了两大碗的红糖水呢!是七婆接生的……小时候你很胖,很白,头上还生瘌痢!差点长不出头发……
“金兰,去你的!”我从来不喜欢别人提我小时侯头上长瘌痢的往事,仿佛那是一件极其丢人的耻辱。而她,却总是提起,一次又一次,不知厌烦。金兰还说:不对哦,不对,你应该叫我金兰婆,你还应该叫我儿子方亮为叔!我从不叫她儿子为叔,总是羞于提及,也从不叫她婆,在年少的心里,总觉得她这样一个邋遢货,衣衫褴褛,满面恶俗的女人哪有资格位尊于我之上呢?
金兰其实挺爱漂亮的。虽然身上没有一件无补丁的干净衣服,但却勤于收拾,时常在胸前别一朵栀子花,或者,春天来的时候,在山上摘几朵映山红,插在头上,村人笑话她:金兰,你真好看,像活仙子一样。金兰的耳朵里听不出讽刺,以为那就是夸奖,美得哈哈笑,双腮飞霞。
然而,这样一个傻子,却是不准别人叫她“傻货”的,只要被她听见,就会马上犯了疯病,即刻翻脸,不管是谁,都是一顿大骂。“傻货”二字,在她心目中就是极至的侮辱。人人都认为她是傻货,只有她自己,一生都在维护着自己的名声。
我读初二的那年寒假,正是新年刚过的时候,金兰在邻居家里手叉在胸前,悠闲自在的聊天。一群人都在拿她开玩笑,想逗她发疯发傻,大家好看热闹。不知是谁,响亮地喊出一声:“傻货,金兰你就是个傻货!”一句敏感的话激怒了她,她顿时面红耳赤,开口反击:你是傻货,你全家都是傻货!围在她身边的人哄然大笑。她认为那些笑声是对她的挑衅。于是,金兰的骂声像枪火一样对准了在场的所有人。
那一场骂战我现在仍记忆犹新:她睁圆了眼睛,血脉膨胀,一句一堆污言,一口一堆秽语,人们开始只是笑,到后来却都绿了脸,喝令她闭嘴,那金兰却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婆娘,越骂越凶狠,人们拿她没办法,威胁说要打。她不理会,只管骂,眼光扫视着在场的每一个人。老实的放牛倌过来劝止她,却没有效果,放牛倌讷讷地站在一边,人们指着放牛倌骂他没用,管不住自己的女人,丢人现眼。放牛倌笑笑,拉了拉金兰的衣角,说:回吧,傻货!
金兰倔强地甩开丈夫的手,不加理会。她的儿子方亮突然从家里冲出来,一把将她推倒,摁在地上,挥拳照着她的面门直打下去:“叫你丢人,叫你乱骂!”每一拳都带着呼呼风声,破空呼啸,打在她的脸上,嘴上。金兰不再骂了,只是拼命地想爬起来,眼角被打破了,鲜血流出来,半张脸顿时肿得像发面团团,牙齿也打掉了一颗,嘴里淌出血来。众人都惊呆了,纷纷上前劝阻,好半天功夫才把方亮拉开,只见他气喘吁吁,脸色阴沉。
金兰从地上爬起来,她没有哭,呸的一口,从嘴里吐出一口血。
从那以后,金兰很少再骂人,村人都说:金兰被她儿子给收拾了!她像往常一样喜欢哈哈大笑,唱着不着调的山歌。在我的印象里,她是一个没有忧伤的人,她不再骂人,我把其中理由简单归结为:怕再被人打!
我上高中后,她儿子方亮去了广东打工,一去三四年不回家。偶尔寄几百块钱回来,她便很高兴地到处宣传,在她的梦想里,她的儿子会在将来某一天带着一大编织袋的好吃东西回来孝敬她的。
那年我回家,明显看到金兰已经大不如前了,双唇铅色,眼窝下陷,目无光彩,面容憔悴,体质虚弱。她的头发斑白,被丈夫放牛倌用剪刀剪得像牛啃过的草皮。她的牙掉得差不多了,笑起来一嘴空洞,说话漏风。见了我,依旧像小时候一样靠过来,开心地叫着我的小名:细胖儿,你回啦,见到我家方亮没有?他在广东进了厂子,一个月有好多钱呢!年底他就回来,带饼干给我吃!时而拿起自己的手指塞进嘴里,吧唧吧唧地咬。
村人问她:金兰,你是不是快要死了?昨儿半夜里,我听见你鬼哭狼嚎地叫啊!她脸色大变,惊慌失措,撇过脸去:“没有没有,你才要死了呢!”说着便逃也似的跑开了!当时的金兰已经病入膏肓,左邻右舍半夜都能听到她肝肠寸断的痛苦叫声,声音凄厉。不忍卒听。人人都怀疑她命不久已,只有她,还在坚持着和人争辩:“我才不会死呢!”时常跑到我家门口,讨好地笑着:大学生,你看到我家方亮了吗?他在广东啊!她的概念总是那么简单,只要出门在外的人,一定都是在一起的。
我说:谁见你家方亮了啊,八成是被人贩子拐走了!
她一脸正经:嗳,瞎说,瞎说!
我心里忽然被一种伤痛击中,看着她离去的背影,说不出的悲凉。
毕业后,我去了广东,在一家破败的小工厂门口,我见到她的儿子方亮,西装革履,油头粉面,见了我掏出烟来显好儿:十块钱一包,十块钱一包啊!
他已经好多年没回家了,二十好几的人,混在广东,不明前途,不明方向。
“你妈死的时候,你回去过吗?”
他吸一口烟,眼神飘忽不定:没有,我才懒得回去呢——那个傻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