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日报》刊发了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理论文章,指出加强纪律建设必须回到源头,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党的二十大党章充分体现新时代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进一步划定了党员、干部工作生活的高线和底线。党员干部要持续深化学习理解、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锤炼党性之光,牢固纪律之锚。“高飞之鸟易死于食,深潭之鱼易死于饵。”诱惑面前,党员干部如果丢失了敬畏心,私欲就失去了约束;如果丢失了平常心,心态就会扭曲,最终“小错”酿“大错”,“小贪”变“大贪”,一步步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身为一名党员干部,各种思潮和诱惑层出不穷,党员干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考验,要清醒认识到拒腐防变是不允许留有空隙,只有通过深入学习党的纪律和规矩,才能持续增强抵御各种风险和诱惑的能力,在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步调一致,确保党的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时常以“初心”为镜,以党章党规为尺,自身硬再打铁,才能形成自然约束力,筑牢拒腐反腐的防线。
筑牢思想“防火墙”,抵御违纪暗流。正如毛泽东所说:“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权力是把“双刃剑”,善用则利国利民,反之则害人害己。唯有扎实学习,才能深刻体悟。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精准发力、抓实抓深,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才能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强化责任担当,营造干净生活圈。“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名领导干部的蜕化变质往往就是从生活作风不健康开始,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在处理自己的工作圈、朋友圈、亲友圈的过程中,一定要有“君子之交淡若水”的分寸感和原则底线,不越“圈子”乱作为,让人情归于人情,纪律归于纪律,决不用关系代替原则,决不用感情代替党性。要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弄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真正使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不讲“情面”、不留“暗门”、不开“天窗”,才能始终不被“感情关系”攻破廉政堡垒,陷入贪腐“泥潭”而不能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