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放贷人的刑事风险
案例指引:
小张是职业放贷人,从事放贷职业多年。2019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0日期间,小张向社会人员共计150人提供数量不等的贷款,并约定月息4%(年化利率为48%)。
小王是小张的客户之一,小王向小张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利息为月息4%。后小王因生意失败无力偿还借款本息,小王听说高利贷入刑的新闻后遂报警。警察根据小王提供的线索将小张刑事拘留,后检察院决定对小王予以刑事逮捕并拟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小王的刑事责任。

1、制度背景
针对套路贷、校园贷等引发恶性社会事件,针对中小型企业融资难被迫接受高利贷导致破产等现象,两高两部于2019年7月13日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于2019年10月21日起正式实施。自此,非法的职业放贷行为正式入刑,职业放贷人面临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

2、入罪标准
职业放贷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将被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①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从事放贷业务,即放贷人没有取得金融机构牌照。
②放贷人两年内非法放贷超过10次以上。
③向社会不特定多人放贷。
④非法放贷的贷款利率超过年化利率36%。
⑤非法放贷行为情节严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情节严重”:
①在非法放贷数额方面:个人非法放贷数额200万元以上,或者单位非法放贷数额1000万元以上的,视为情节严重)。
②在违法所得数额方面:个人违法所得数额80万元以上,或者单位违法所得数额400万元以上的,视为情节严重。
③在非法放贷对象方面:个人非法放贷对象50人以上,或者单位非法放贷对象150人以上的,视为情节严重。
3、

具体分析:
国家开始对职业放贷行为严加监管,职业放贷行为满足入罪标准的,将会追究刑事责任。由于职业放贷行为未取得金融机构牌照,擅自经营放贷业务,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非法放贷行为触动了非法经营罪的刑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