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肉夹馍,很好吃。女儿非常喜欢。
重庆的馒头有种酸味,煊煊的。居住的小镇也没有卖白饼的地方。我去了超市买了冷冻的奶香小馒头替代。
想起来和闺蜜以前在贺兰山底下,吃她做的肉夹馍,满满的肉,腊汁淌满手。好撑好撑。但是吃完了,她又在那里等着给再来一个。
也想起家乡里一家陕西肉夹馍,热乎乎的饼,肥瘦相间。9块钱一个。
附近夜市的牛肉夹馍是牛里脊和蒜苔,加孜然辣椒,12块一个。非常好吃辣爽。只是我总是很好奇,一般来说很难熟的牛肉为什么在他的手底下就很快熟了。据他说是部位很重要的样子。
我总以为我这辈子也做不好饭,结果现在最挑剔的爱人也会夸我做的很好吃。
我一直以为我不喜欢吃面条。结果来到重庆以后,我还挺喜欢吃烩面。
突然能理解中国孩子再挑剔去国外都会学会做中餐。从西北来到西南,基因里的西北菜还是觉醒了,尽管我一直抗拒学习做饭,但是曾经熟悉的口味,还是把我拉回来了西北面的做法上。
只有你离开了你的家乡,你才能看清楚你的家乡。我会怀念,但并不是十分想念。也许是因为我飘荡的还不够久吧。



贺兰山的天确实很蓝。来重庆的冬天逐渐习惯了没有晴天白云,没有蓝天。
但每次回到宁夏,中午沐浴在冬日醺醺然的阳光里,舒展的瘫在温暖的大炕上望着窗外的蓝天,就突然陷入儿时过年的那种无忧无虑里。
但也仍然喜欢重庆。重庆的春天花儿轮番轰炸一般的开。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