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有个小混混。
他游手好闲,偷鸡摸狗,总之除了杀人绑架,偷窃巨款,其它所有的恶事他都做过。
而后他被公安抓住,进了监狱。在监狱的教育下,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决定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他出狱以后,也真的老实的找工作,勤恳的做事情,主动帮助别人。
人们是否还是愿意去相信他能做一个好人呢?
我想大多数人也愿意给那些想改过自新的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那么,何必对一些普通人苛刻呢?
敲着键盘,一天到晚喊封杀这个那个的,难道他们自己就从来没做错任何事情吗?
不摘一朵花,不踩到一个小虫子,从不占人一点小便宜的人,这个世界有吗?
还有的痛心疾首于国家法律太宽容,应该把那些为恶之人都“封杀”,实际是连法律的意义都没搞清楚!
有位学法的朋友告诉过我,法律的意义在于教育。
秦朝的法律就很严,并且执行的官吏也很有原则。结果呢?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不是这严刑峻法,陈胜吴广何至于起义?刘邦不会被迫去斩白蛇,项羽的六国之师也没那么大影响力。
都是走投无路被逼的啊。汉初和秦末的情况差不多,但汉朝延续了四百年!
孔子游列国,路过一个荒郊野岭。遇到一个哭泣的妇人,子贡问她
“天晚为何不归?”
妇人说丈夫儿子因为一件小错就被处死了,她宁愿死在郊外也不愿回家!
孔子听到这回答,长叹一声:“苛政猛于虎啊!”
如今社会上,人们动辄就对一些做错了事的人喊封喊杀,不给对方一个辩解的机会也不想他(她)是否有改正的可能,岂非另一种苛政?
眼睛里容不下一颗沙的人,把那些所谓的“恶”人杀完,难道这世上就没有恶了吗?
有善就有恶,有阳就有阴,有光就有影。有谁能保证好人在做了一辈子好人后,他不会有一天感到厌倦,随时抵御住那种恶作剧带来的新鲜感与刺激?
人性中想要追求安逸和新鲜感的欲望是初恶的动因!
这哪里是靠简单粗暴的封杀能解决的呢,?是需要长久的教育尤其对三观的教育才能对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