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法队伍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面对新时代新使命,政法工作者应当坚持党的绝对领导,铭记初心使命,在为民服务的“大熔炉”中施以“信仰、实干、廉洁”三昧真火,以锻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铁军。
一昧“信仰火”,修炼忠诚为民好公仆。一方面,我们要坚持对党的绝对忠诚,对党忠诚是具体的、实实在在的,必须落实到实际行动上,体现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政治要件来办,不断完善任务分工、督查督办制度机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报告”;另一方面,我们要坚守为民情怀,坚持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在处理日常的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时把群众放在首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
一昧“实干火”,锤炼担当作为好干部。时代在发展,政法工作者应紧跟时代的步伐,一方面,要注重学习,通过自学、集中学习、参加培训和业务比赛等方式不断丰富优化自身知识结构,强化工作能力,同时,要以身边人为榜样,学习领导、同事的经验做法,虚心求教,在多思善悟中尽快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另一方面,要在新时代善担当,及时掌握政法工作运行态势,积极推动减少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及再犯罪情况,解决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顺利回归社会等问题,大力开展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加大对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等基层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调解力度,努力减少极端案件发生,同时,推动人民调解不断向医疗、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等行业专业领域拓展,注重加强新就业形态矛盾纠纷化解,在新局中乐担当,不断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现代化。
一昧“廉洁火”,磨炼清白自律好青年。“廉者,政之本也。”政法系统干部相较于其他单位的干部面临的诱惑更多,我们要始终葆有对党章党纪的敬畏之心,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干的不干。一方面,要学会自我监督,时常学习对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范自身的言行举止,做到知纪明纪守纪,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另一方面,要正确对待、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是无处不在的监督力量,要正确对待、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听真话、看真相,直面可能会触及的失误和错误,不断严格要求自己,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