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日,昏昏沉沉,如在梦中。以为走进寒风里,大概就清醒了。然而当独自行走在路上,当下午的阳光穿过高高的树枝将投影落在行人稀少的郊外的路上,这种如同梦游者的感觉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因着某种无法言说的恍惚与疏离感,更像一个梦境。
我问自己:“这是一个梦境吗?”另一个声音回答我:“这难道不是一个梦境吗?对很多人来说,睁开眼睛的时候梦结束了。对另一些人来说,闭上眼睛的时候,梦结束了。其实都是梦。”
我知道我的昏沉是我的灵魂在黎明前经历的黑暗。我知道她在经历一个非常艰难的痛苦的孤独的过程,在黎明来临前的黑暗中,在独自努力摸索着寻找答案,寻找人生的某一个出口。
于是这个灵魂去体验活生生的生活,走进冷风中,走到阳光下,走进图书馆,坐在静静地角落,与无数比她更年轻的灵魂坐在一起,翻阅一本又一本厚厚的书。如同她的人生。她的人生可以写满一百本厚厚的书。如果她活得够长久。如果她愿意黑夜连着白天地写。她的人生从出生,就注定是小说。包括出现在她生命里的那些男人,都如此的离奇。
当然,一百本书里写的并不都是男人。就她脑袋里所拥有的稀奇古怪的想法,就足够写成五十本《追忆似水年华》。如果把每天的每一个念头都诚实地写下来的话。然而,手中的笔,终究还是跟不上心里的念头。或者根本也捉不住。无论如何的修行,各种纷纷扰扰的思绪依然充塞了她的大脑。尽管她比更多的人更多的处于发呆的状态。可是她头脑里的念头从发呆中清醒过来后,会跑得比大多数人的都更快。
坐在图书馆的一角,我的目光停留在翻开的字里行间,有时也会抬起来游离在各个书架之间。有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好像我并不属于那里,而是从某个遥远的星球穿越到这里。然后在人间做着这样的游戏。
那一刻,我突然觉得头痛欲裂。好像有什么东西钻进我的脑袋。或者是从我的脑袋里跳脱出来,她静静地看着我。
仿佛意识是模糊的,仿佛我只是在进行一次梦游。直到我抱起厚厚的一叠书,像砖块一般厚重的书,让我体验到某种存在的分量感。它将我的灵魂拉回到现实。
当我走出图书馆,走在回住地的路上,我再一次想起菲利普。从曼哈顿的第34街走到47街,13条街道的路程,大约也是1500米。那一天的他拖了两个沉重的箱子。在晚上七点,在零下四度,在灯光璀璨的曼哈顿街头。从洛杉矶起飞,在纽约肯尼迪机场落地的菲利普,坐着计程车,没有直接回家。他在汽车进入曼哈顿后,直接去了药房,他要去拿药。因为他随身携带的药在头一天吃完了。
本来他是在头一天也就是五号的那天要从洛杉矶回纽约的,但是他好心的朋友们将他多挽留了一天,说是要为他举行一个隆重的告别派对。五号的晚上,在洛杉矶。
原本说,不再提起他,我也不再操他的闲心,但是凡与我们共同认识的友朋,总是不断地打来电话询问,或是见面就自然而然地提起,我不得不一遍又一遍地重复。
说一遍,就难过一遍。不如在这里写成文章,从此请各位免问。省得每一次提起,我都深感无力。
就像当年菲利普反反复复地跟每一个第一次见面的人说起他的PM。在我听了一遍又一遍之后,我对他说:“不如我来写成书吧,让大家自己去看书,省得劳你不停地讲。”
但即使这样,他也依然每天要说许许多多的话。我总觉得,他的力气一半是给了说话。话说的太多了,就劳神,伤气,就会觉得累。再加上又断了一天的药。菲利普就是这么走的。他从三十四街走到四十七街,回到住地,对朋友说:“我累了。我想睡一会儿。”
朋友说:“好。我刚刚正在楼下洗衣服。你先睡。”
菲利普说出的最后一句话是:“等你上来叫醒我,我们一起出去吃饭。”
可是等朋友在二十分钟后上楼,再也叫不醒菲利普。就是这样。
我情愿后来没有出现911,那样的话,菲利普就走得很安详。但是不愿承认现实的朋友打电话叫来了911,将近一个小时的现场各种抢救,才是这个生命在临终时最痛苦的过程。
我走在路上,一遍又一遍回想着这个过程,用脚步丈量着相似的路程。如同梦幻一般。菲利普大概做梦也不会想到,这短短的一千多米的回家之路,却是他今生的尽头,是通向另一个世界的起点。
这一千多米,他只身拖着两个沉重的箱子,行走在刺骨的冷风之中。如果他知道结局会这样,我想他一定会扔掉那两个箱子,他一定会打个车,坐在温暖舒适的车里。但是他没有。他认为这并不是很遥远的路,他认为他还很年轻。也许是那个时间曼哈顿过于拥堵的路况,让他选择了负重行走。
如果他从机场下来,直接回到住地而没有先去药房,如果他没有延迟一天回程,如果他与心脏科医生约的是五号而不是八号,如果……但是没有如果,没有假设,无数的巧合,只能说明,这大概就是他的命中注定。
他倔强而固执地选择了走完13条大街,以这样的方式告别这个繁华的都市,这个他整整生活了三十年的世界的中心。
我拎着两袋沉重的书,行走在路上,感受到一种极度的疲惫,仿佛如同菲利普从34街走到47街一样。我告诉自己,我要体验这个过程。我走走停停,心想着,很快就到了,很快就到了。再撑一撑,很快就到了。我想菲利普那天一定也是这样想的。
我终于回到自己的小屋,浑身如同被拆卸了一般,我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觉得每一块骨头、每一根神经都在剧烈地疼痛,我的心抽得好紧。我在沙发上缓慢地躺下来。我也想说,我好累。可是身边没有别人。我躺在沙发上,心想,也许我该重新写我的遗书了。
很多人讨厌“遗书”两个字。如同很多人害怕提到死亡。但是我以为,遗书其实是一个人一生中很重要的一本书。甚至是最重要的一本书。
在我三十岁那年,我写过的第一本书,就是遗书。我给自己的前半生做了一个总结,给自己的未来做了一个交代。
我觉得人到了三十岁之后都应该写遗书。因为人生真的无常。没有人能保证自己一定会活到多少岁。我甚至在我的书里也很多次提到,遗书的重要性。因为遗书会让我们更清晰地知道,人会死。并且如何对待死亡,这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课程。
若有遗书,就可以更体面地面对死亡,让我们的身体避免遭到不必要的伤害。
我在遗书中写到:“当医学证实身体已经没有生还的可能,坚决杜绝一切抢救,插管,电击……统统不要。”
今天我写在这里,就当我的遗书吧。也许很久以后才用得上,不过早点写,没什么不好。
今天朋友给我来电话,我就跟他说了这件事。我与他多年未曾见面,但我们是一生的挚友。他为我做了他所能做到的一切。每次当我陷入困境,他都会像一个英雄一样,救我于危难之中。而他连影子都不会出现。他在我的生命里,如同一个神一样的存在。或者说,他就是上天派来保护我的那个隐形天使。他对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是作家,你要安心写作。
我跟他提到遗书的事情。他很赞同我的观点,若已死,就不要再进行任何抢救。我又告诉他:“如果我死了,留在房子里的东西都给你。因为你是我活着时为我做得最多的人。相信我走了,你也会为我安排好一切。”
他哈哈大笑:“你胡说什么?再说了,你只有一堆纸。”
我仔细想想,我可能也真的只有一堆纸。可是这堆纸如同我的生命。它们是我的心血,我的泪水,我的欢笑,我一生命运的记载。
它们的存在,告诉这个世界,一个热爱生命的梦游者,曾经来过。它们是我在这个人间的全部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