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利用工作日益受到重视。作为乡镇工作人员,我觉得我国作为文化遗产大国,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对于弘扬民族精神、传承历史文化、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历史是最好的老师、最好的教科书、最好的营养剂和最好的清醒剂。文物是历史的见证,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历史。历史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记录了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发展历程。通过历史文化遗产,可以获取第一手的历史资料,还原历史真相,理清历史脉络,更好认识理解中华民族百万年的人类史、一万年的文化史、五千多年的文明史。
因此,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一是延续历史,传承,切实保护遗产实性和完整性。世界文化遗产的意义和价值,主要体现为的创造性和对特定历史时期文化的典型表现性。因此,保持真实性和整体性是两个基本要素。应在遗产地风貌区保护、文物修缮等方面注意坚持这两条原则,防止过度开发、“修旧如新”等倾向。二是明确管理主体,加快遗产保护立法。应学习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抓紧研究遗产地管理体制的改革,尽快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专门的世界遗产保护机构和科研机构。三是合理开发,适度利用。强调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性、社会公益性和传世性,已成为越来越多的国家的共识。应限定每天的参观人数,更新“单纯追求门票收入”等陈旧管理理念。
文化遗产是古代中国、近代中国和当代中国连续发展的见证,是传统文化和现代生活的连接点,不仅属于我们这一代人,也属于子孙万代。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全面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统筹好旅游发展、特色经营、古城保护,筑牢文物安全底线,守护好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延平区巨口乡政府干部张小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