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以及随之而来的新能源汽车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阻碍和局限性,就有人开始提出,应该发展推广核动力汽车。其理由无外乎下面三点:
一)核动力汽车在续航里程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几乎不存在加油、充电等方面的时间成本。
二)核动力汽车满足最高标准的绿色能源要求,完全零排放。
三)技术基本成熟,如果比照其它新能源汽车的技术要求,核动力汽车的技术是可行的,并且通用公司在上世纪50年代,凯迪拉克在10多年前,都设计生产出了核动力汽车的概念车型,只是后来没有进行市场推广。
普及核动力汽车?先在中国推广?修订8部法律?重定义交通事故?
那么,核动力汽车的普及是否就离我们不远了呢?甚至就像5G等高新技术、共享单车等黑科技一样,核动力汽车很可能会首先在中国推广开来呢?
笔者认为,答案远远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但也其实很容易理解,请继续往下看。
(一)放射性担忧
谈到核动力,我们大家自然而然会想到放射性的问题。
从技术可行性上讲,目前要生产出在放射性防护方面足够安全的核动力汽车,应该是问题不大的。之所以这样说,是基于什么样的论据呢?
因为是生活科普文章,我这里不从专业的角度去深入分析。我们可以比照核电站、核动力航母、核潜艇以及民用的核设施和放射性工具等来分析,它们在技术上都已经很成熟了,很多都存在和应用了至少半个世纪了,其中核动力航母、核潜艇等更是作为以核能源为动力的(军事方面的)交通工具存在的。依此来看,生产放射性防护方面满足要求的核动力汽车,对专业厂家来说,显然不是很难的一件事情。
然而,这是从“静止”的维度看到的情形。如果从“动态”的维度来看,你可能就会有不一样的看法。
人们购置车辆后,就会开着它上路行驶,即便不出门,也可能会把它停到院子里、马路边等开放场所,车辆发生碰撞(主动撞和被撞)、暴晒等的概率还是很大的,此时它出厂时具备的防护效力还有效吗?即便厂家对生产的核动力汽车有碰撞耐受度方面的设计,但做到什么程度才算合格呢?要知道,每个核电站、每辆核潜艇都是有专人负责、有近乎苛刻的专业流程支撑,来应对核泄漏事故的,可即便如此,还是有切尔诺贝利事件、福岛核电事故、K-431核潜艇事故等的发生,后果令人恐怖。
如果那么多被油门刹车都可能踩错的司机驾驶的核动力汽车分布到大街小巷,那情形和给人的焦虑感真是难以想象!
还记得很多人对居家附近安置的手机信号塔、高压变电器的惶恐不安吗?还记得智能手机普及前大家对手机电磁辐射的恐惧吗?
(二)交通事故的复杂性增加
目前,交通事故就是交通事故,受交通事故伤害的人员财产一般都是因为受到了汽车直接或间接的碰撞。然而要是核动力汽车普及了,两辆汽车如果发生严重碰撞,即便你在家里睡觉时没听到附近巨大的撞击声,你都可能已经是这起交通事故的受害者了。因为,一旦撞击导致核泄漏,作为动力源使用的核素,其核泄露后的辐射范围以及可能的扬尘范围可绝不是几米、几十米的问题。
网上有网友开玩笑问,“如果核动力汽车上市了,你敢开吗?”
其实应该这样问,“如果核动力汽车上市了,你行车路经周围方圆5公里范围内的所有人敢让你开吗?”
我想,真要核动力汽车普及了,那时候很多马路上和场所中,不仅会有限高杆、限重标志、限速牌,还可能会有一个“禁核动力通行”的交通标志吧。
(三)相关法律的修订
若真是核动力汽车普及了,我们的马路上、小区里、各种楼宇的地下停车场里,就会到处都放有内包放射性物质的密闭盒子,政府相关部门就必须把它看成一个个的、可能随时会在某个突发的情况下造成群体性伤亡的潜在危险源,很多相关的法律就必须做出修改。否则,当面对核动力汽车普及后的交通事故、汽车年检、维修保养、报废甚至以车辆为手段的刑事案件等社会性事务时,以及停车场附近的煤气爆炸、汽车自然等事故时,就会存留很多行政和执法所依法条的空白区域或薄弱环节。
这方面很容易就能想到的有《道路交通安全法》、《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保险法》、《基本医疗卫生法》、《反恐怖主义法》、《刑法》等8部法律,另外还包括基于这些法律的大量相关实施条例、规定以及地方性法规等。
我们知道,法律的修订都有严格的程序限定,每一部法律的修订都是一套非常复杂、繁琐且严谨的社会性活动,其修改和通过并发布是需要听取各方面意见、做大量工作、花大量时间才能完成的。
(四)能源成本和可持续性
作为核动力汽车的核燃料资源也是有限的,尤其是当下主流的热中子反应堆技术所依赖的铀235,其在天然铀中的含量占比仅为0.720%,而且其数量随着核电站的快速增长在下降,另外还有成本不太敏感的军用需求的竞争,所以等到了核动力汽车普及时,估计会物以稀为贵了。
其它铀同位素、钚等核燃料所需的快中子反应堆等技术则难度更大,目前也都还不是很成熟,而且仅个别国家有相应的技术。
因此,核动力汽车的能源成本以及成本耐受下的可持续供给,都是核动力汽车能否普及所面对的制约因素。
(五)公共安全及恐怖活动防范
科技发达的美国,因为没有禁枪,导致枪击事件不断。同样是在美国,恐怖分子就地取材,劫持了美国航空公司的客运飞机,就制造了轰动并改变世界的911恐怖袭击事件。
一旦世界各地普及了随处可见、人人可以使用的核动力汽车,恐怖分子会不会盯上并琢磨它的其它“效用”呢?我们知道,毕竟目前能快速摧毁地球上所有生命的手段,大家第一能想到的:只有“核”!
所以,能很轻易的使用到核产品,就必须建设与之配套的相关社会系统来制衡其负面效果。
(六)必要性和紧迫性分析
其实这么综合来看,核动力汽车在地球上真要到实用并量产普及的那一步,与其它新能源车一样,要走的路还很长,任何新能源车型,它要完全替代旧有车型,绝不是仅仅替换了燃料类型那么简单。
核动力汽车,相较于其它能源类型车型,目前看仅仅是补充能源的时间成本上以及废物排放方面有那么一点优势,在能源金钱成本以及维修、维护保养、报废处理等方面,则看不到有什么大的区别。另外,人类对现有车型的使用已经有了完善的各种社会服务系统来支撑和支持。所以,核动力汽车在可预见的未来,其发展的必要性不是很大,更没有类似于可再生能源替换化石能源的那种紧迫性。
设想,未来如果人类移居火星,如果火星及其卫星上有丰富的铀矿等资源,而恰恰火星上太阳能和氧气资源比较匮乏,那时核动力汽车是不是自然而然就会在火星上普及呢?
(七)对现有能源产业的彻底颠覆
想想现在地球上的能源产业,石油、煤炭、天然气、水电、可再生能源等,以及与之配套的电力、环保、金融等行业,是整个世界经济的基础,而交通运输业,则是作为这些基础产业的粘结剂存在的。
倘若核动力汽车普及了,现有能源产业的结构会被彻底颠覆,会对整个世界经济造成极大的冲击,其带来的后果是什么样的,现在很难想象。当然,这种普及的过程,也势必会面对传统能源产业的反向制约和阻碍。
(总结)严格闭环的社会系统工程
综合考虑上述分析,尤其是安全方面的问题,应该说,核动力汽车的发展,必须将其看作为严格闭环的社会系统工程来运作,里边包括国际间的协作,否则势必会出现很多难以预料的严重问题。未来若核动力汽车普及,其在地球上的应用密度将会跟现有的核应用密度完全不在一个数量级。如果未来普及后,还是那么容易就出现切尔诺贝利事件、福岛核泄漏事故、核潜艇安全事件这样的事故,那对地球上包括人类在内的的所有生物来说,都将是灾难性的。
这样的社会系统工程,其严格程度,目前只在国防级别的安全防护中才能做到,民用方面几乎没有。就我国来说,目前的民用放射性安全监管和核废物处理技术及法律法规、政府职能等支持配套措施,也都是最近几年才开始加强,
据国家相关部门统计,我国上个世纪末的10余年间,就发生放射性事故300多起,辐射受害人数超过1000人,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事故是因为放射源的丢失,而且很多丢失的放射源至今未能找回。
2004年,环保部门承担核安全监管职责后,曾经联合卫生、公安,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了一场放射源普查的专项行动。普查结果显示,社会上民用放射源超十四万枚,其中至少两千枚废旧放射源下落不明。当然现在监管趋严后,放射源丢失现象已经相对罕见,但几乎每年还是会有放射源丢失事故发生。
由此可见,要发展普及足够安全可控的核动力汽车,依然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