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稽的菠萝,80后“脑洞”写作者,写作路上一直勇猛向前,高歌猛进,目前在简书已创作70多万字,更有在创作的长篇小说多部。给我的印象是:谁也无法阻挡我写作,包括我自己。代表作《大雪殷红》《祭奠》《女中豪杰》《有个姑娘叫小惠》《学姐的爱情》等。
我和滑稽的菠萝相识,是在风语阁文苑,因为一篇“留言”而结下了“寄刀片”之缘,组成了“菠萝鸟”组合。在我看来,他是一个勤奋的写作者、好学的追问者,现在我仍然记得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俩在群里互相交流的场景。我总是谆谆告诫他写作不宜过猛,大概是我太懒了。现在他已经成长为一个成熟的写作者,令人惊叹。
1. 我想让身边所有的人都能开心微笑
啄木鸟的卓:菠萝兄,咱们认识很久了,一直以来我都想问一个问题,为什么给自己取一个这样的笔名?在我们的印象中,“菠萝”是一种带刺的水果,加上“滑稽”的话,瞬间把“菠萝”的严肃给消解了。这其中有什么故事吗?
滑稽的菠萝:因为我写作初衷是为了想赚点钱来贴补家用嘛,当初最大的想法就是想去写网文的,网上大神都是什么“天蚕土豆”“我爱吃西红柿”,我一瞧,这不得了,大神都是水果蔬菜,我也要来个类似的名字。当时正好是吃菠萝的季节,于是……
啄木鸟的卓:那你怎么想到“滑稽”呢?因为据我所知,鲁迅先生就在《故事新编》里用了“滑稽”一词,我认为这多少带点自嘲的况味。
滑稽的菠萝:这我还真忘了,可能觉得自己想要成为作家这个想法挺滑稽的吧,毕竟当时我对谁说我想去写文章了,然后他们都会打击我,说,你简直就是没睡醒,还在梦里。
啄木鸟的卓:不过,我觉得“滑稽”这个词,挺适合你,因为我感觉你是一个幽默的人。你认为呢?
滑稽的菠萝:哈哈哈,其实我平时还挺严肃的。不过大概是工人阶层,都有一些阿Q精神,不自娱自乐的话,就容易陷入自怨自艾中,所以我包括我的同事,在大性格上,都是喜欢开玩笑的。
啄木鸟的卓:其实这就是自嘲的一种方式。你觉得这种大性格上的自嘲,给你的写作风格带去什么影响吗?
滑稽的菠萝:很多作家喜欢苦难叙述,从大喜大悲处落笔。但生活还是需要一些愉悦的,所以我喜欢写一些轻松向的故事来愉悦自己。这大概跟我初中时候的阅读启蒙有关。我那时候就喜欢看一些通俗小说。记得一开始看的都是故事会那样的小短篇,而我第一次看的长篇小说是《福尔摩斯与红魔》,当时买这本书,是因为“福尔摩斯”的名气实在太大,而《福尔摩斯探案集》又太贵。这本书实在是写得精彩,扣人心弦,让我流连忘返。但是我却不知道,这本书根本就不是柯南道尔写的,是很大以后才发现这其实是一本同人文。但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就喜欢上了读小说。
再后来,班上就流传开了许多小说。我看的类型也越来越多,我发现除了悬疑,我喜欢的类型就是轻松向,搞笑,能让人开心的。而我那个时候也傻不愣登的,在日记本里写下一个愿望:我想让身边所有的人都能开心微笑。
这大概影响了我的写作风格,多少带点轻松,幽默。
2. 我似乎摸到了写作的门道,哪怕只是门边
啄木鸟的卓:我记得村上春树曾说过,他是因为有一天下午去看一个球队的比赛,突然想到自己可以小说的。那是什么触动了你,让想去写呢?
滑稽的菠萝:主要还是因为穷嘛,就跟莫言想当作家是因为当作家可以吃饺子一样,我一开始其实只是想靠写作赚点钱来着。但是对自己信心不足,觉得自己没有这方面的天赋,怎么能吃这碗饭呢。但是我别无选择了,因为又要顾家,又要找事做,写作是我的不二之选。正巧那时有个写作营,我就报了。然后写了一期脑洞文,一下没停住,两天写了一万五千字。我自己都惊了,不知道自己怎么做到的,还获得了当期的优秀学员。这其实对我的影响非常大。后来我接着报了写作营的故事课,继续做我之前不可能做到的事:28天只写故事或者小说,完成了10万字。我开始相信社群的力量。
其实现在想想,写作营对我的鼓励作用很大,另一方面原因,也是我之前读了很多杂七杂八的书,正巧遇到了这样一个节点,厚积薄发了。再后来啊,就遇到了风语阁……其实啄木鸟你对我的影响不亚于写作营。为什么呢,因为是一个文人对待文学的看法,渐渐渗透进了我的心里。我之前可能只想写东西赚钱,哪怕是上了写作营的课,也依旧是想赚快钱。但是接受了你的思想之后呢,我现在想的多了一层,在赚钱的同时,或许我还可以加入一点情怀,加入一点值得留在这个世界的东西在我的文章里。这个变化现在可能还看不出什么,但我知道它对我意义重大。
总结一下,就是写作营领我入门,啄木鸟带我进阶。
啄木鸟的卓:那真正进入到小说写作过程中,你觉得最大的困境是什么呢?
滑稽的菠萝:最大的困境其实我觉得是自我怀疑。我经常陷入自我怀疑中去,怀疑自己写的东西都是垃圾,毫无意义,写这些简直就是浪费时间,浪费生命。但是我还是逼自己写,每天都会坐在电脑前,或者拿着手机对着光标,发一会儿呆,怎么都得写一点东西出来,哪怕最近没有状态,写得实在很烂,也要写。慢慢地,我好像适应了自我怀疑,就像是薛定谔地猫一样,一半是自我怀疑,一半是自我肯定,处于虚无地状态。所以,其实我的废稿很多。我平日里脑洞可能很大吧,什么情节我都往死里去推衍。结果就是最后把自己困在某个地方出也出不来。大概也是我的社会经验不足,以及写作本领不够硬,仍需要多多锻炼。
啄木鸟的卓:不过,正是因为你这样执着地不断尝试去写,我发现你的文字越来越成熟,而且对细节的把控、节奏的变化,有了很深的理解。我感觉你“成长”了。你有这种感受吗?
滑稽的菠萝:的确是的,我现在去看自己以前写的东西,能觉察出一些缺点了,这说明我真的进步了。我能隐约看出文章的主题,以及能够分析一下文章的写法,并代入到自己的文章中去,感觉到自己,似乎摸到了写作的门道,哪怕只是摸到门边。
3.写长篇就像生娃
啄木鸟的卓:从你近期简书上发的一些创作谈可以看出来,你已经开始转向长篇小说的创作。如果,用一个比喻来说长篇小说,你觉得写长篇像什么?
滑稽的菠萝:写长篇就像是在跑马拉松,每天都要写够一定的字数,必须要坚持写,每天在脑子里琢磨情节。如果中途一旦断开了,那么很有可能的结果就是,遗忘了之前的灵感,重新找回来,又要花费大量的时间。
其实一个写作者的终极目标,我认为都应该是长篇小说。对于我们普通写作者而言,长篇小说的初始难度固然是大的,但是它的容错性很强,对语言表达的要求会更低一些,虽然需要对结构有精准掌控,但这些都是能够通过刻意练习来实现的。
每个人的人生那么丰富,唯有长篇小说才能够承载。而且长篇小说在任何一个时代,它都是不会过时,永远都在流行趋势之中的。
啄木鸟的卓:那你从短篇故事,转向长篇小说,获得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滑稽的菠萝:最大的感受是煎熬。一种类似十月怀胎的感觉,因为短篇和长篇的体量不同,我用曾经的短篇小说思维来写长篇小说,无疑是受限了。在写作的时候,比较容易高估自己,无法空杯的话,就很容易受到打击。所以,其实心态很重要。
写长篇小说就像生娃,孕育一个生命,人设定出来以后,他就像是活了过来一样,不受我的控制,他会自己去做他想做的事,与角色较劲虽然有点累。
啄木鸟的卓:我曾听你说过,写长篇小说很有意思,这个“有意思”指的是什么?
滑稽的菠萝:虽然,很煎熬,但是也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这种有趣、有意思,类似于一种满足感。就是看着自己的角色在自己创造的世界当中行走,每解决一个阻碍,每填一个坑,作为作者也能感受到角色活了、故事发展了的满足感。这种满足感,是我坚持下去的动力之一。
结语:无疑,滑稽的菠萝是我见过最勤奋的写作者。每每看到他的作品,总是让我心里生起敬佩之意。暂且不管作品的好坏如何,一个人总是在不断地触摸写作,我坚信他迟早会摸到写作的那么把金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