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过程
1.万物皆对象。讲对象视为奇特的变量,他可以储存数据,除此之外,你还可以要求他在自身上执行操作。
2.程序是对象的集合,它们通过发送消息来告知彼此所需要的。要求请求一个对象,就必须对该对象发送一条消息。更加具体的说,可以把消息想象对某个特定对象的方法的调用要求。
3.每个对象都有自己的由其他对象所构造的储存。换句话说,可以通过穿件包含现有对象的包的方式来创建新类型的对象。因此,可以在程序中构建复杂体系,同时将其复杂性隐藏在对象的简单性背后。
4.每个对象都拥有其类型。按照通用的说法,“每个对象都是某个类的实例”,这里"类"就是“类型”的同义词。
5.某个特定类型的所有对象都可以接收同样的消息。
6.对象:对象具有状态,行为和标识。这就意味着每个对象都可以拥有内部数据和方法,并且每一个对象都可以唯一地与其他对象区分开来,具体来说一个对象在内存中都有一个为唯一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