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狗小时真是好,清音柔体易推倒,呸呸呸,拿错剧本了。
土狗小时真是好,颜值巅峰皆知晓,最最最关键的是小时候不掉毛还没体味,它小时候我把它放在被子上,隔着棉被都热乎乎的,抱着特别舒服。
人们睡觉大都喜欢抱个东西,我从小抱被子抱枕头抱抱枕抱人抱狗。这其中手感最好的是儿子小时候,肉嘟嘟的跟个小火炉一样;其次就是豆仔了,豆仔小时候抱着也舒服,跟大号暖水袋似的,一身毛发像丝绸一样顺滑,特别暖和,怪不得都爱铺狗皮褥子呢。
可惜,孩子和狗都长大了。孩子变得不再像个瓷娃娃,越来越不可爱,越懂事离大人越远了。
狗子变得爱掉毛又有体味,它倒是挺想上床的,经常等家里没人了就跳上床,还扒开我被窝躺被子上。等我回来,揍一顿,十天半个月之内不敢了。我觉得狗的记忆不超过一个月,因为过不了一个月又是一轮上床-挨揍-不敢了……如此周而复始。
人嘛,总是用到狗朝前,用不到狗朝后。记得刚买房子那一年,老人说新房第一年过年家里得留人过年。又赶上老韩家里有人结婚,我就自己留在外地了。
房子刚买时候总是嫌小,但当家里只有一个人的时候就觉得太大了。特别是晚上熄了灯以后,外面灯火辉煌鞭炮齐鸣,越发衬托的屋里空旷寂寞,人越这时候越是瞎想,于是我脑中出现了一个个阴森恐怖的鬼怪故事,越想越胆小,感觉屋里都阴冷起来。
幸亏家里还有豆仔,我把豆仔招呼到床上,豆仔也不计前嫌的席床而卧,安营扎寨。我心里大安,我这可是黑狗,鬼怪小说里这可是妖魔克星了。睡的那叫一个舒坦。
豆仔狗生的第二次床榻之旅一直持续到过完年,老韩他们回来,再习惯性往床上跳的时候才被我一巴掌拍下去,垂头丧气的回客厅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