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给大家补充一段话,上一篇没有提及是我的失误。“啊,我的商品目录可以说是无所不包,因此当安迪•杜佛尼在一九四九年来找我,问我是否把丽塔•海华丝弄进监狱时,我说没问题。确实没有任何问题。”这段话在全文埋下了一个很重要的线索。建议大家记得这个点,配合上注解来看结局会令你恍然大悟。这里先卖个关子,让我们接着往下读。
“安迪在一九四八年到肖申克时是三十岁,他属于五短身材,长得白白净净,一头棕发,双手小而灵巧。”这段话形象地写出了安迪的样貌,“他戴了一副金边眼镜,指甲永远剪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我最记得的也是这双手,一个男人给人这种印象还蛮滑稽的,但这似乎正好总结了安迪这个人的特色,他的样子老让你觉得他似乎应该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的。”这段话紧接着补充了安迪的个人形象,“他没进来前,是波特兰一家大银行的信托部副总裁。在保守的银行界,年纪轻轻就坐上这个位子,可说是前程似锦。”这段话交代了安迪的背景,进一步完善丰满了安迪的形象,一个一丝不苟、年轻有为、风度翩翩的银行家跃然纸上。而这也不禁让读者们产生了疑问:这么一个有为的年轻人,为什么会进监狱了呢?下面就交代了安迪入狱的原因了“安迪是因为谋/杀了老婆和她的情/夫而被关进来的。”行文紧凑。而这也隐隐道出雷德对安迪处境的怜惜。
“我相信我说过,监狱里的每个犯人都声称自己无辜。……大多数囚犯都不是什么好人,无论对自己或对别人,都没什么好处,他们最大的不幸,就是被上到这世上来。”这一段话直接道出了在监狱里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监狱里鱼龙混杂。其中夹杂着雷德对狱中囚犯的鄙夷,也是对自己的讽刺。而他认为“尽管许多人告诉我他们是无辜的,但我相信其中真正无辜的人不超过十个,安迪•杜佛尼就是其中之一。”而事实证明安迪也的确是无辜的。
这是文中对安迪的案子的描述:“轰动一时”“具备了所有耸动刺激的案子必备的要素”那我们就来看看:案子中有三位主角:一位交/游/广/泛的名/媛,一位当地的运动健将,上述两人皆已死亡。而安迪是这起案件的被告。“检察当局认为这个案子几乎是铁证如山,而案子之所以还审了那么长的一段时日,是因为侦办此案的检察官正要出马竞选议员,有意留给大家深刻的印象。”这个讽刺用的很好,有力地写出当时官员的丑恶嘴脸。“这是一场出色的法庭秀,旁观的群众清晨四点钟就冒着零度以下的低温到法院排队,免得抢不到位子。”这又是一个出色的讽刺,“出色”二字用的极好,极具讽刺意味。
明天我们将继续解读安迪的案子。让我们带着对后文的好奇,期待明天的精读(四)吧。今天先写到这,我们明天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