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比较优势原理,最早是由大卫李嘉图提出的。我们可以先看一下他举的一个例子:
假定一个英国人生产一件衣服需要花费100小时,酿造一瓶酒需要120小时,也就是说这个英国人用220小时可以做一件衣服和酿一瓶酒;而一个葡萄牙人生产一件衣服只需用90小时,酿造一瓶酒也只需要80分钟,及葡萄牙人只要用170小时就可以生产一件衣服和一瓶酒。显然,葡萄牙人相对于英国人来说,在生产上具有绝对优势。
然而,所谓比较优势,就是自己和自己比。对于英国人来说,生产衣服的效率要比酿酒高;对于葡萄牙人来说,酿酒的效率要比生产衣服来得高。所以,在生产衣服这件事上,英国人具有比较优势,而在酿酒这件事上,葡萄牙人具有比较优势。
我们试想一下,如果英国人将他们原来的做一件衣服和酿一瓶酒的220小时,都用于生产衣服,那么可以生产出2.2件衣服;而如果葡萄牙人将他们做一件衣服和娘一瓶酒所需要的170小时,统统用来酿酒,那么他们可以生产出2.125瓶酒。从总体上来讲,比起原来相同时间内,英国人和葡萄牙人加起来可以做2件衣服和2瓶酒,一下子多出了0.2件衣服和0.125瓶酒,生产总值增加,效率也提高了。
这样一来,社会的饼做大了。这是,只要英国人和葡萄牙人,用他们生产出来的产品,和对方进行交换,那么大家的生存环境都改善了。
这就是比较优势原理:在一个社会里,不论个体是一人、一个家庭、一个地区,甚至是一个国家,如果他们把有限的资源,包括时间和精力,只用来生产他们的机会成本比较低的那些产品——也就是他们生产起来相对更高效、更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然后进行过交换,这样整个社会产品的总价值能够达到最大,而且每一个个体都能得到改善,而不论他们的绝对生产能力是高还是低。
所以,再进一步讲,比较优势原理告诉我们的其实是,分工与合作会给人们带来更大的财富。
亚当斯密的分工合作原理,解释了另外三个原因:
1. 分工可以减少工作之间往返的成本
2. 分工促进“熟能生巧”
3. 分工使机器替代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