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十四章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

此三者,不可致诘(jié),故混而为一。

其上不皦(jiǎo),其下不昧(mèi)。

绳(mǐn)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

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

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

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译文:

看又看不到的,叫做夷;听又听不到的,叫做希;摸又摸不到的,叫做微。

这三种东西,不能刨根问底细致分辨,所以混合为一

它的上面不是很明亮,下面也并不黑暗。

多而杂乱又说不出来,那就都归于没有。

这就叫没有神态的神态,没有物体的物体,也就叫做若有若无。

追寻它又看不到它的开始,跟随它又找不到它的结束。

掌握它之前的规律,来应对现在有的,便能知道之前的开始,这就叫做道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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