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活动过程中,公司公章被经常使用,因为公章使用不当产生的纠纷也特别多,该类纠纷往往给公司造成很多不必要的损失。
看下面这个真实的案例:
【李某为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公章由李某保管。
李某任职期间向王某借款50万元,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无限连带保证担保,并加盖了甲公司的公章。
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做了变更。
借款到期后王某因李某迟迟不还款且无法联系其本人,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甲公司抗辩:公司为当时作为法定代表人的李某提供担保并未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借款合同中的公章为李某擅自加盖的,公司并不知情。
法院认为,甲公司为其法定代表人提供担保属于其公司内部管理事项,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甲公司提出其作为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中盖章一事不知情的主张,责任在于甲公司公章管理混乱,不能作为不予承担保证责任的抗辩理由。
法院最终判定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上面这个案例就是因公章管理和使用不当,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典型。
企业的公章具有法定的法律效力。在合同中,即使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的签字,只要盖上了公章,该合同对该企业即产生法律约束力,除非该公章是伪造的或遗失并公告后使用。
根据我在执业过程中处理案件的经验,公司公章使用不当常存在以下一些情况:
1、保管人保管不善被人私盖;
2、公章与正文间空白过大,被私加内容;
3、未按公司公章使用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即盖章;
4、未审查待审批文件的真实性即盖章;
5、未审核所盖材料内容即盖章;
6、盖出空白章(经常发生);
7、已盖章作废的文件未及时销毁;
8、用章人、审批人、保管人混乱;
9、将公章交给他人带出。
一些公司对公章管理不慎严格,缺少成型的公章管理和使用制度,经常会发生上面这样的情况,一旦盖有公章的文件发生纠纷,公司将面临有口难辩的境地。
所以,建议公司在公章使用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发生以下事项:
1、将本企业的公章、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业务介绍信、空白合同书交给他人;
2、交给他人加盖公章的授权书授权范围和期限不明;
3、代理权消灭后,未及时收回加盖公章的授权书;
4、代理权消灭后,未及时通知第三人;
5、知道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经济活动,而不否认。
如果你的公司也存在上面这些现场,建议你尽快筛查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是否发生上述事项,如果有发生,尽快消除影响。
另外,建议公司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建立系统的公章管理和使用制度:
1、公章的刻制
刻章应严格依法经公安机关审批、备案,避免刻制多枚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增加管理难度。
2、公章的保管
制定公章保管和使用相应制度;
委托专人保管;
保管人、用章人、使用人应做到指责分离。
3、公章的使用
用章前需按公章相应制度进行审批;
要求用章人在使用公章时做登记;
要求经办人在用章处签名。
4、公章的遗失
若公章遗失,应尽快发布遗失公告,并通知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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