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的时候,就从爷爷的书橱⾥淘到了《围城》,可是这本不起眼的书和《红楼梦》或是《全唐诗》放在了⼀起,于是,我把《围城》和这些书混为⼀谈,读罢才知道除了这部由⽆数精妙的⽐喻连缀成的⼩说可谓才思敏捷⽆懈可击,更令我钦佩的是钱钟书⽼先⽣居然把爱情故事摆在这样⼀个特殊的时代,于是这前所未有的背景反⽽给了他更⼤的施展空间。他⽤玩世不恭的笔法和精辟的见解⽤最恰当的幽默体现了出来。我们这个年龄对婚姻没有直观的印象,零碎的⽚段,⼀些来⾃朱德墉,⼀些来⾃⽗母。在这个时候,我邂逅了钱⽼,⼀个我印象中和曹雪芹平起平坐的⼟的掉渣的糟⽼头。
钱钟书借赵⾟楣的⼝来评价⽅鸿渐——“不讨厌,但是毫⽆⽤处”,是客观⽽中肯的。⽅鸿渐是个典型的混混,这区别于⼀般的街头流氓,他是留学⽣,并且还肩负着撑起⼀个没落家族的期望的重任,⽅鸿渐⾃⼰却依旧我⾏我素,在欧洲悠悠闲闲地听⼏门课,混⽇⼦。直到⽅遯翁等⼈开始着急,⽅鸿渐才草草买了个⽂凭了事,匆匆回国,⽽三个个性迥异的⼥⼈就在此时⾛进了⽅鸿渐的⽣活。
在回国的船上,⽅鸿渐逐渐了解了苏⽂纨,作为第⼀代的留学⽣中最成功的苏⽂纨,她给⼈的第⼀感觉就是“梅花⾹⾃苦寒来”,清⾼孤傲。其实细细想来,苏⽂纨的“傲”是有⼀层厚厚的底⼦在做底蕴。容貌⾃不必说,良好的家境,⾼等的教育,⾼贵优雅的⽓质,闲暇时会拈⼀⾸⼩诗(不管是借的还是偷的),总是⼀种难得的雅兴。朗朗上⼝的法语,骂起⼈来居然也颇有韵味……诸多得天独厚的优势,使其⾝上散发着⼀种眩⽬的光环,使其得以傲视群芳,傲然于世!可是,⾼贵的⼥⼈⽆可奈何地缺了点亲切,像天上的⽉亮,发着清幽的光,你只能驻⾜观望。所以,⽅鸿渐对她更多的是仰慕和敬重,⽆论如何爱不起来,他们的亲密关系点到为⽌。在⽅鸿渐离去之后,苏⽂纨⽴刻结婚也在意料之中,她的这种报复⼼理想来在中国也不是⼀个两个,然⽽最终受伤害的还是⾃⼰,所以在⾹港与⽅鸿渐的第⼆次相见淋漓尽致地体现了她的痛苦,⽽和赵母的⼀席家常在孙柔嘉看来是本性的完全揭⽰,可是不尽然,更有婚姻使⼀个各位闺秀蜕变成⼀个家庭主妇的因素在。也许是因为整个社会,苏⽂纨才显得格格不⼊,造作矫情。
苏⽂纨的表妹唐晓芙是⽅鸿渐和钱钟书最为偏爱的⼀个,然⽽也是着墨最少的⼀个,她恐怕也因此显得唯美甚⾄完美,唐晓芙,这个集活泼聪慧青春灵动于⼀⾝的⼥孩⼦,宛如混沌社会⾥⼀阵清爽怡⼈的风,实在可爱,她的⾃然⼤⽅与其表姐形成了强烈的反差。“that girl is forget-me-not and touch-me-not in one, ared rose which has somehow turned into the blue flowers。”(那个⼥孩是“勿忘我草”与“别碰我花”的综合,是红玫瑰变成了蔚蓝花)。如此浪漫的评价,怪不得⽅鸿渐舍各位闺秀⽽取⼩家碧⽟,对她⼼往神仪、梦寐不忘。当然,如此完美的⼥孩⼦也有缺陷,她的执拗,她的负⽓,使她与真情失之交臂。她慷慨陈词,“我的爱⼈,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命,他在碰到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等着我……”她不懂得通融,不能宽容的对待她深爱的⼈,她刺伤了别⼈,也刺伤了⾃⼰。她似乎把爱情看得很重,可⼜不知如何珍惜,轻⽽易举的就把它放弃了。
也许这正好应了那句话:围城⾥的⼈想出来,⽽围城外的⼈想进去。我们的世界正像这么⼀个⼤染缸,缸外的⼈瞅着这鲜艳多彩的繁华⽽羡慕不已,⽽缸⾥的⼈,却回想着这外⾯的纯洁⼲净的好。婚姻不过是两个⼈的⼀种协议,却有着这⽆穷的吸引⼒,让全世界的⼈们都为之疯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