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标题里的两个词,大部分人都会选“我能做”吧。毕竟对强大能力的追求与渴望,不仅是当今人类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也是烙印在一切生物DNA里的本能。物竞天择,最能打的头狼带领狼群,奔跑速度最快的羚羊得以活命,最强壮的猴王妻妾无数,连一片小灌木丛中,也是最高最粗的灌木抢到最多阳光。
然而,“权利是文明的产物和特征”。在文明社会里,人们建立起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利体系。日常生活中保护我们的最重要因素,不是体格多庞大、拳头多硬或者跑得多快,而是这套权利体系。它规范着我们行为的边界、维护着社会的秩序。如书中论述“让人类有别于动物,长期展开迂回竞争,从而积累大量财富的原因之一,是人类社会逐渐建立起了精致的权利体系。权利保护了有效的竞争”。回到本文开头的问题,其实更理性的选择,应该是首先关注“我享有哪些权利(生存发展的环境是否能被保障,是否有章可循),再关注“我能做什么”(如何拓展提升自己的能力,在现有社会框架下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
薛师文中提及阿尔钦关于“财产权利”的论述,确实很精彩:"要想在最短时间内以最准确的方式了解人类社会关于权利的安排,最好的办法之一就是读一读阿尔钦为经济学界最权威的《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所撰写的条目“财产权利”(property rights)…… 这个条目的第一句话就举重若轻、扣人心弦。阿尔钦说,“产权是一种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的、对某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A property right is a socially enforced right to select uses of an economic good.)。这句话中,socially enforced, 意思是"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分量特别重”。
薛师强调,“权利”是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的,是别人授予我们的,要别人愿意出来保护我们行使的自由,才能叫权利。他举了个例子,狮子王占有了一块肉以后,别的狮子不敢抢,是因为狮子王打架最厉害,且它的能力“在场”——这是能力,英文叫做might。某人开了一辆轿车,停在办公室楼下,如果有偷车贼想偷车,那肯定有人会阻止,警察也会出面来惩罚偷车贼,他无需拎着棍子守在车旁,保护他的不是他自己的能力,而是他的权利,权利在现场——这是他的right,他获得了按约定的规则,由其他人给予的保护,这是一种强制实现的权利。Might vs Right, “能力取决于自己能够占有多少,权利取决于社会上其他人愿意给你多少”。
对上述观点,我深有感触,现实生活中,在很多情况下人们不但没搞清“权利”和“能力”的实际含义,还把它们的应用场景混淆了。我近年很关注的,关于职场女性就业歧视问题的讨论,就是一个例子。由于带薪产假和哺乳假的存在,女职工们在求职跳槽时面临的压力比同样条件的男性大得多。此前只生一个,还好,放开二胎之后,女性在求职时面临的压力呈几何倍数增长。如果要生育,生育任务必须由女性完成,这个是生理条件决定的,没有办法;目前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确实也不愿意负担由于生育(尤其是连生多胎)带来的额外用工成本;劳资双方都存在自己的为难之处。
有问题,就关注问题本身喽,偏有一小部分人,喜欢跳出来灌鸡汤,说:那是这些女性不够优秀,真正优秀的人才,无论生多少个孩子,企业都抢着要。这就是强词夺理,混淆视听了。从“能力”与“权利”的角度看,一部分女性员工极其优秀,优秀到从企业角度看,她们能为企业创造的价值与生育带来的成本相抵后,仍然丰厚,吸引企业毫不犹豫地忽略生育成本雇用她们,那是她们的“能力”。但是,职工们(无论男女)具备同样的能力时,在职场上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如求职、晋升)是合理的制度安排下他们应得的“权利”。无论一位女性是不是优秀到被企业哄抢,在面对职场发展时,她遭遇了与她能力水平不匹配的区别对待或说歧视,就说明目前的制度安排还有需改进之处。要求女性用个人能力去弥补自身正当权利无法实施的缺憾,用口号和鸡汤去掩盖权利保障体系的不足,显然是不正确且可笑的。
(此文为《薛兆丰经济学讲义》读书笔记,灵感来自第046-047讲。转载请征得本人同意,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