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枢》认为,“重竭”与“逆厥”,乃是针刺误治所导致的两个直接后果。
关于此,经文首先说:“凡将用针,必先诊脉,视气之剧易,乃可以治也。”其意思是,凡是针刺治病,在用针治疗之前,医者都必须首先诊察病人的脉象;也只有根据脉气所呈现出的,人体正气盛衰与病情轻重的情况,才可以制定出相应的治疗措施。但如果不懂得这条大原则,那么就极易出现如下两种恶果。
第一,“五脏之气已绝于内,而用针者反实其外,是谓重竭。重竭必死,其死也静;治之者,辄反其气,取腋与膺。”这条说的是,如果病人内在的五脏之气已经虚绝,这本是气虚之体,而医者于治疗时却反用针去泻外在的经络;泻外在之经则愈虚其内虚之体,亦即虚上加虚,这就叫做“重竭”。而此脏气“重竭”的病人必死!又因此“重竭”之人乃是五脏之气虚竭而死的,所以他们在临死之前的表现往往是安静的。非常清楚,形成此“重竭”的主要原因,就是由于医者施针时的误治!也就是,医者违反了内脏气虚理应补内脏之气的原则,而是误泻了腋下或胸前的经脉之气所出的腧穴,并最终使得脏气愈趋虚竭而导致“重竭”的发生。
第二,“五脏之气已绝于外,而用针者反实其内,是谓逆厥。逆厥则必死!其死也躁;治之者,反取四末。”这段说的是,对于五脏之气已经厥逆于外的那些病人,此乃内实而格外;而医者却认为是内虚,反去施针补在内的脏气!这种愈实愈补的做法,反倒使得人体阴阳交通不畅或是形成人体阴阳气之气不相顺接的病变,而这种情况就叫做“逆厥”。“逆厥”之人也必死!因为此“逆厥”之证,本质是五脏之气有余的表现,所以此类病人在临死之前的表现往往都是烦躁的。总之,“逆厥”乃是由于医者的误治,违反了病实理应泻实的原则,反而施针去补四肢末梢的穴位,最终使得邪气愈补愈实、不得宣泄而成“逆厥”之证。
最后,还需特别强调一下针刺治疗中太过与不及的问题,其实就是“留针”的时间长短问题。对此经文说:“刺之害中而不去,则精泄;害中而去,则致气。精泄则病益甚而框,致气则生为痈疡。”意思是说,大凡针刺治病,已经得气刺中了病邪的要害,却仍然留针而不出的,这种刺法反而会使得人体精气耗损。相反,如果刺中了要害,但却未用适当的针刺手法使得尽快得气,就立即出针了事的,此做法就会使残邪留滞,进而形成郁壅之疾。比如医者施针时出针太快,致使残邪留滞于气分,这种情况就极有可能导致患者发生痈疡之症。反之,如果患者已经得气了,但医者此时却不及时出针,如此则损耗了患者的精气,致使病情随即加重,甚至还可导致患者形体衰败之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