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些年读过一个故事,故事里是这样说的。在美国的一个小村庄里,村子里只有一个医生,而这个医生没有医生资格证,没有医生资格证政府是不允许医生给人治病的,但有一天一个孩子发高烧,这家人慌得找到他,他出于医生的救世心理,于是就给孩子医治。治好之后没多久,就被政府知道了,然后法庭开庭审判他,陪同的还有那个村子里的人。当法官判处医生有罪时,全村的人都作为辩护人公堂辩护,其中一个人说道:“他是医生,治病救人是他的天职,他有什么罪?”还有人说:“他虽然没有证件,但是他治好了病人,如果不是他,孩子就活不成了,这个功劳应该大于他的罪过。”......
一边是法律,一边是人情,这两道看不见的红线中间是一道深深的鸿沟,任何一方都无法跨越过去合并另一方。最后法官判决说:“根据法律,医生了犯罪,无论是谁都不能越过法律。但根据其天职和对救人的这种情感是需要得到肯定的,法律的制度是崇高无私的,但此时有一种凌驾于法律之上更崇高的东西,这种东西是最崇高的也是最可敬的,所以,相比之下医生做的是任何一个道德丰满的人都会做的事情。”于是医生无罪释放。
这个故事的结局是让人皆大欢喜的,但是“药神”里主人公的结局就没有这么完美的了,最后还是坐了牢。“命就是钱”是程勇最初的目的,但生命的目的不应该仅仅是挣钱。生命只是一个过程,而这个过程中的每个细胞都应该是鲜活的,这个世界上的芸芸众生都在奋力的活着,这是每个人都需要全力以赴的事情,放眼今天,比比皆是。
有些人是为自己活,有些人是为他人活。活着本就是一件可贵的事情,处于大义中的人皆是上品之人,无论之前是做什么的,都不作数,就算是杀过人的死囚犯,在剩余的生命历程中如果是为他人的活着而活着,那么这个人就是伟大的。程勇就是这种人,这种不是一个好丈夫,但是一个好爸爸,是一个好儿子的卖印度神油,卖假药,喝啤酒抽香烟的人,他的灵魂里充满了人性的光辉,闪闪烁烁黑夜也无法掩盖。我敬佩他的同时并不是非常赞同他的做法,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而鲜活生命里的芸芸众生都逃不过一种极尽利己的情感——生存。
人世间经久不衰的东西就是人性和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而一部经久不衰的电影应该就是从最初出发,人性与情感贯穿而过,留下的是人们心头的两行热泪。
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说同情心的那篇文章的结尾说道,人死了之后,因为同情心的原因,别人就哭。而人死就是一种对于自然界和社会来说最公平的结果。我有些赞同,也有些不赞同。赞同是因为,别人哭是因为同情心。死人已经死了,活的人根本就体会不到那种感觉,而且我认为,他躺在棺材里,看到许多人都在那哭,估计会说:“哭个什么,老子解脱了,不用再受罪了。”这种心理跟孟子是一样的心理,我认为都是神经病心理。哭,是同情心,而不是感同身受,这是两码事。
而不赞同是因为,人死是不应该同情的。仔细看那篇文章的结尾,有些矛盾。人死,别人哭是同情心,后面又说人死了是种公平的结果,这明显没有同情心在内。我同意后面的说法,人死是一种公平的结果。但,其实他的同情理论是不矛盾的,前面说的人死就哭是出于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作为参考的,而后面是以人与自然界与社会共存作为参考的,但无论哪一种,我想,我是不会哭的。
说完同情心再回过头来看一看电影中的法律和人情。
相信许多人都会说法律一点人情味都没有,应该格外开恩,对人们有大好处的人要善待宽容,要从人情出发,这是我的同情心。假使法律善待这样的人,或者宽容这样的人,然后他是救世主一般的存在,这样,众人的心就跟随了这个人而摆动,这个人就有了号召力,假如是一个有坏心眼的人,结局就可想而知了。如果从人情出发,道德为高治,这样约束力就不够高,有些人也会钻空子,这种事情历史上屡见不鲜。如果法律过于严苛,人民就会憎恶,起码我就是憎恶这样制度的人群中的一个。
法的始祖是源于春秋战国时郑国的国君子产,因为国家弱小,四面都是较为强大的虎视眈眈的诸侯国。所以变法改革就成了必要的趋势,强大国家也成了在诸侯林立,各国争霸中生存的法则。自古以来,变法数不胜数,主导变法的人如果成功基本上没什么好下场,失败了死的几率也不大。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就数商鞅变法,秦孝公在位时商鞅背靠着他,对秦进行了深入的改革,但改革成功的同时也遭到许多人的憎恶,国家在此后的几十年里从一个边缘小国一跃成为春秋最强大的国家。商鞅也因变法的强制性,法出必行的原则,得罪了不少人,等秦孝公死后,太子继位,将他五马分尸,全家被屠。
成功的有商鞅还有明朝万历年间的张居正,他与冯保一内一外掌权合作,实行变法改革。张居正在位时国家昌盛,但因此也触犯了皇族的利益,所以在他死后,被继任的太子掘墓,抛尸荒野,全家也被杀个一干二净。还有变法没被杀的是王安石,原因是变法失败,结局不够惨。无论是商鞅还是张居正,我觉得他们都没有任何罪过。推行法和顺应人情的选择中,他们选择了实行前者,强大国家,为的是大义,为的是天下苍生,有何罪过?反观“药神”中程勇的所作所为,虽不是变法,是逆行而上,但也是为苍生,有何罪?所以总结出:若要为崇高,就必须做出选择,舍小取大。
人活着的好处就是能够体会喜怒哀乐,在通往终点的过程中不断寻求幸福,而人与人是不互通的,所以天可怜见,谁过的好谁过的坏只有自己能体会到。有的人在下水道吃面条感觉都是幸福的,原因是一家人无病无灾,打嗝都是香的。有的人住在香格里拉大酒店,也可能满脸的愁容,原因可能是没人爱或者活不过下个月。如果这两种人走到一起,我第一眼会感觉后者比前者快乐,前者比后者悲伤。而真实情况却是,打嗝的比香格里拉的幸福多了。按照这种说法可以推出,众生相是伪装相,而评论人是闲人,不足为道。
总结出,芸芸众生皆苦难者。借“药神”里张长林对程勇说的话:“天底下这么多病人,你救的过来吗?”“他们得的是穷病。”无论是富裕也好,贫困也好,人都没差别。都是“穷” 的化身,而在我看来,人生命的终极意义也就是活着。电影《高地战》中,杀兄弟士兵,血泪模糊,胳膊腿乱飞的战场上,每个人的命都吊在半空,为救更多人活着,战友不杀也要杀。如果世界是秩序、社会生活是一场战争,那么,活着就是最大的赢家。
以上如果是对的,我希望下辈子投胎做个畜生,当头猪也不错,起码吃了睡,睡了吃,就连死也是一种奉献。如果是错的,我还是做人吧,同意我的,就替我祈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