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里的“君子无所争”这句话,经常被人引用。但有些引用往往是断章取义,过于偏激。之所以会这样,大概有两点原因,一是不清楚“争”的对象;二是不知道后面还有“其争也君子”,从而不确定“争”与“不争”。
首先我们要明白“君子”是什么?什么样的人才算是“君子”?“君子”是致力于成圣成贤,但还没达到圣人境界的人,还在往圣人的标准发展。说具体一点就是既善良又有勇有谋而且还合群的人。我们每个人这一生都会经历“争”,但如何“争”?该不该“争”?就成了个人和社会道德问题。
“争”的对象有两种,一种是争私利,为个人的利益和名誉去争;一种是争进取,为了提高自己、创新价值和社会进步去争。争应该符合人类文化精神,人之所以不同于生物界中其他动物,因为人有思想,同时拥有礼、道等文化精神。于人于事,应该争得合理,不为私利。如有违背,则利不长久或遭报应。
这些年,时常听政府的朋友说一个官场怪像———“逢提必告”,这就是典型的争私利现象,只为权为名为利,看不得别人提升,嫉妒眼红。告别人,与别人争,反而自己提升的机会很小,即使提升也不稳当。这是因为违背了人文精神,不会长久。这时候“不争”才是智者之举,提升你也高兴,不提升也不影响,因为你不以个人利益为目的,只致力于提高自己,致力于做事,致力于服务大众,得到的只是上升过程中的附加品。同时不会陷入“虎斗”之中,免受其害。
前不久听通信部门的一个朋友讲,他们为了保证通信质量,要在某地建一个信号塔,一些人挖空心思百般阻挠,只为争利,最后以信号塔投射到地面的阴影面积来赔付,也就两三千块钱。根本不会去想建信号塔会给多少人带来方便。另一地政府要建环境监测站,一些人为了争私利,也去闹、告、设障碍,牙根没想环境好坏会影响子孙后代发展。这些争私利的行为是鼠目寸光的行为,按照佛教因果论,你争的那点私利不能让你富足,也不会让你的子孙得福报。如果你能把那些争私利的能力和才华用在手艺和持家上面,你将得到更大的收获。
“不争”,不争名不争利,不与别人拼,不把别人搞下去,不为蝇头小利去整人害人,不义气之争,小人之争,敬人事,听天命。 “争”,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其争也君子,有规矩,有底线的竞争,灵活博弈,相互尊重,不是为了利,而是为了更大的创造。大家都在努力做事,整个社会变得越来越好,越来越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