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有追求美好事物的愿望。且,每个人都在试图寻求精神上的愉悦,那感觉何其畅快舒服,让人留恋。或许可以说,精神愉悦是人类的最幸福时刻。
每个人都在追求幸福,也就必不可少的在追求精神愉悦。有人用毒品或酒精来使自己达到兴奋的状态,用此歪招儿,以求得体验到那精神愉悦带来的幸福感。
据传说,毒品确有实效的。不过,用这种近乎自杀的方式,获得的片刻愉悦感,实不可取的。故而,正常人是不会去尝试的。至于酒精,众说纷纭的,有人喜好,也有人厌恶,当然其让人兴奋愉悦的效果也是因人而异吧。至少,我喝过酒后的感觉,却只可用“痛苦”两字来形容,根本感受不到丝毫愉悦吧。
当然,我们对幸福的感知,绝不可建立在损害健康的代价之上的。故而,依靠毒品或酒精的麻痹作用而强求的愉悦,绝对是虚伪的。
又据传说,唯一一种健康且高级的行为,并不需要任何物质来诱发刺激,就可轻易实现精神上的极致愉悦感,这就是两性之爱。无论何种方式,我们最终追求的结果,都是体验精神上的愉悦,从而得到一种幸福感觉。在这个理念的指引下,再考虑到健康因素的制约,无疑“爱”成了人们最理性的幸福选择。但,此处也稍微纠偏一下,过度沉溺于“爱河”之中,会折寿的。所谓物极必反,再好的东西,过多也会有害。
适可而止!
柏拉图试图用“精神恋爱”来解决“溺爱”之缺憾:三观一致、志趣相投的异性之间通过精神上的交流,也是可以达到愉悦幸福吧,人们习惯于称彼此为“红(蓝)颜知己”。或许,“精神恋爱”是值得的,至少确是可以作为“爱”的替代品。
奈何,不易得!
大多数人终是要归于婚姻的。但,婚姻,始于愉悦,也毁了愉悦。天长日久之后,柴米油盐等琐碎之事而带来的不满与愁怨,渐渐会取代一切幸福愉悦。
于是,关于婚姻,幸福或是不幸福,就各有各的说辞了。
当然,当一切归于平淡之后,人们能依旧保持着婚姻的存续状态,却也无甚希奇的,剩下的只有生活与生存了。
一切精神上的愉悦,背后定有物质上的支撑。
不要把人生的目的,定义为追求快乐愉悦,那只是一种感觉而已。其在身体内的表现,也不过是身体多分泌了些类似笨乙胺、多巴胺、催产素、内啡肽等物质吧。
总之,愉悦,没什么神秘的。幸福,也只是自以为是的。
一切都是自我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