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大可终于在跟女友栀子爱恨纠缠两年多之后分手了。
我认识大可三年,他跟栀子是相亲认识的,我看着他们一步一步走到现在,充当了无数次他俩的和事佬电灯泡。
大可是老实人,总跟我说,不会爱人,只知道把自己能给的最好的都给女朋友,给她滚烫炙热的一颗心,给她闪闪发光的回忆,我听了酸的不行。
他们俩的感情,不知该怎么形容,有点像教科书式的恋爱方式。大可笨拙,怀着一颗愚诚的心,栀子喜欢发点小脾气,大可照本全收,恨不得把女生供起来,日子过得时而鸡飞狗跳时而平淡安稳。
可能这种日子过得越久,就越是容易引发隐患吧。
栀子决定走的那一天,并没有发生什么大事。那天是她俩在一起的纪念日,大可想给栀子一个惊喜,苦思冥想,想起来栀子最喜欢吃榴莲酥,恰好他公司楼下新开一家水果店,店里榴莲打折。大可想,喜欢吃榴莲酥,自然也爱吃榴莲吧,于是欢天喜地挑了两个个头大的,买了一个超大的礼物盒,拜托店家送到栀子的公司。
结果就是,直到现在,公司里不熟的同事见了栀子还会小声议论:“这就是那个男朋友是脑残的妹子,送了两个榴莲把办公室搞得像生化武器爆炸现场。”
栀子临走的时候她给我发信息:“就是突然不爱了,他以为他对我很好,却不知道我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就比如我想要一个苹果,他傻乎乎给我拉了一车桃,让我赶紧吃,可是我对桃子过敏,他还说我不知道感恩。也会不舍得,可是现在只想逃。”
有了单身狗圣光加持的大可,胡子拉碴地约我吃午饭,自然是抓住机会跟我大倒苦水。
“她饿了,我会跑很远的路去给她买最喜欢吃的那家店里的爆米花;她想要苹果手机,我也省吃俭用几个月买给她;她不喜欢我抽烟,我就忍着,吃很多口香糖;她大姨妈来了,我会凌晨五点钟哈着热气去肯德基给她买热豆浆;没住一起的时候她晚上下了班怕黑,我骑着她的电动车送她回家,然后步行四十分钟回我家。可是我们分手了,你跟我说,什么是爱情?”
我听了其实有点想笑,我说如果我是栀子,我饿了并不希望你一声不吭跑很远去买爆米花,而是希望你问问我,想吃什么;我想要苹果手机,我更希望我们俩能一起攒钱,而不是你默默承担所有,把身体熬坏;不让你抽烟是对你好,你不应该把这个当成是爱我的表现;来姨妈比起买豆浆,我更想让你抱抱我。
相互懂得,相互理解,这才是爱情。
用尽全力爱一个人,最好却没有一个好结果,想想就会心酸。有时候,你以为你付出努力就可以感动到别人,到头来却只感动了自己。
你爱的,不过是自己脑海里的幻想。幻想她惊喜的表情,幻想自己看见她表情后的表情。
但事实是,并没有。
我曾经也做过一个为了爱情可以跋山涉水的傻孩子,喜欢过一个学长,表白被他拒绝。后来他考研去了别的城市,有一天晚上看到他发微博,他自己去了西安。在古城墙脚,让别的游客帮他拍了一张照片,他说,有些地方可能一辈子只能去一次,所以跟谁去,很重要。
第二天我就请了假,背上书包坐了一夜绿皮火车,南下至西安。
我没有告诉他,只是到达西安的那天晚上,也去了他照片里那一段城墙脚下,拍了一张同样的照片。我发了一条仅他可见的状态,贴了那张相片,打了一行字:“有走过你来时的路。”然后装作不经意地定了一个位置。
他什么都没说。
听着耳机里在放《好久不见》,我想,他会不会也能像歌词写的,突然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呢?
我在西安走走停停辗转了三天,想增加遇见的概率,显然,失败了。
我没有强求说一定要见到他,只是想走一走他走过的路,假装一起来过这个城市。事已至此,我只是在他生命里路过了一段时光,也算是了了我一个愿望,那就知足了吧。
我放下他之后我才明白,曾经试图感动他而做那些傻事的想法有多愚蠢。不能怪他太冷血,他没有回应我,没有因了我喜欢他而糟蹋我的感情,就已经做的很好了。
最后,我希望你明白,爱情这件事,只有喜不喜欢,跟感动没有半毛钱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