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长房,汝南(在今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曾做过市场的管理官员。市场中有一个老翁在卖药,他把一个壶挂在路边。休市后人跳入壶中,就不见了。正巧费长房在楼上看见,认为老翁是个异人,于是他带着酒肉前去拜见,老翁对他说:“你明天再来。”第二天,费长房来见老翁,他们一起进入壶中,但见楼阁华丽,到处都是美酒佳肴。
在《八仙得道》中此老翁为铁拐李。明代胡应麟曾作诗以记此事:
药壶
五城十二楼,高悬炼金液。
朝来费长房,误入神仙宅。
老翁对费长房说:“我乃神仙之人,因为犯了过错 ,在此接受责罚。现在事情已毕,我要走了,楼下有酒,就此别过。”费长房让人把酒取来,那人拿不动,又让十个人扛,还是拿不起来。老翁笑着下楼,用一根手指就提了起来。看上去也就一升左右,两人喝了一天也没有喝完。
费长房要随老翁学道,但顾虑家人。老翁就取了一截青竹,长短与费长房身高差不多,挂在屋后。家人见到,以为费长房自缢而死,痛哭失声,将其埋藏。长房就站在边上,没人能看见他。
老翁带着费长房进入大山深处,把他一个人放在群虎之内,长房没有惊恐之色。老翁又把他放到空屋之中,用一个烂绳子把万斤大石挂在他身上,让一群蛇啃噬绳索,长房也没有逃跑。
老翁很满意,对他说:“子可教也。”
老翁随后让他吃粪便,其中还有驱虫,污秽恶臭,长房这时面露厌恶之色。老翁长叹道:“你就要得道了,可惜止步于此!”
费长房告辞回家。老翁给了他一根竹杖,说:“骑上它,哪里都能去。到家后,扔到葛陂湖中就行。”又给他做了一张符,说:“此符可役鬼神。”
费长房乘坐杖上,须臾之间已经到家。自己说离家才十多天,事实上已经十余年了。长房以杖投陂,回头看去,已化为龙。家人说他他已经死了很久了,长房说:“当年所葬的,只是一根竹杖。”于是打开棺木,竹杖还在那里。
费长房能医百病,驱鬼神。有人看见他端坐在那里,面露恚怒之色,问他为什么,他说:“我在责罚犯罪的鬼魅。”
汝南每年都有一个鬼魅,身穿太守服饰,到府门前打鼓,人们都视为大患。正好费长房来拜见太守遇到了,鬼魅害怕,不敢逃跑,就目前除下衣冠,叩头求饶。费长房呵斥道:“你就在院中现了原形吧!”鬼魅变成一只老鳖,大如车轮,颈长一丈。费长房让它再穿上太守的服装,写了一封信给它,让它带给葛陂神君。鬼魅叩头流泪,把信札放到葛陂湖边,以颈绕之而死。
东海君来见葛陂神君,与其夫人乱。费长房便将东海君锁了三年,东海大旱。费长房行至海上时,见人们都在求雨,便对他们说:“东海君有罪,我将他锁在葛陂,现在放他出来。”于是马上大雨如注。
费长房一次与人同行,见到一个书生,戴黄巾着裘衣,骑一匹马却没有鞍子。书生见了费长房,下马叩头。长房说:“把马还了,饶你不死。”别人问他缘故,他说:“这是一只狸猫,偷了土地公的马。”
一次,家中来客,长房派人去宛市买鱼,须臾之间就回来了。也有的时候,一天之内,人们看见他在千里之外的不同地方出现。
后来,费长房弄丢了师父给他的符,便被众鬼杀死了。
费长房者,汝南人也。曾为市掾。市中有老翁卖药,悬一壶于肆头,及市罢,辄跳入壶中。市人莫之见,唯长房于楼上睹之,异焉,因往再拜奉酒脯。翁知长房之意其神也,谓之曰:“子明日可更来。”长房旦日复诣翁,翁乃与俱入壶中。唯见玉堂严丽,旨酒甘肴盈衍其中,共饮毕而出。翁约不听与人言之。后乃就楼上候长房曰:“我神仙之人,以过见责,今事毕当去,子宁能相随乎?楼下有少酒,与卿为别。”长房使人取之,不能胜,又令十人扛之,犹不举。翁闻,笑而下楼,以一指提之而上。视器如一升许,而二人饮之终日不尽。
长房遂欲求道,而顾家人为忧。翁乃断一青竹,度与长房身齐,使悬之舍后。家人见之,即长房形也,以为缢死,大小惊号,遂殡葬之。长房立其傍,而莫之见也。于是遂随从入深山,践荆棘于群虎之中。留使独处,长房不恐。又卧于空室,以朽索悬万斤石于心上,众蛇竞来啮索且断,长房亦不移。翁还,抚之曰:“子可教也。”复使食粪,粪中有三虫,臭秽特甚,长房意恶之。翁曰:“子几得道,恨于此不成,如何!”
长房辞归,翁与一竹杖,曰:“骑此任所之,则自至矣。既至,可以杖投葛陂中也。”又为作一符,曰:“以此主地上鬼神。”长房乘杖,须臾来归,自谓去家适经旬日,而已十馀年矣。即以杖投陂,顾视则龙也。家人谓其久死,不信之。长房曰:“往日所葬,但竹杖耳。”乃发冢剖棺,杖犹存焉。遂能医疗众病,鞭笞百鬼,及驱使社公。或在它坐,独自恚怒,人问其故,曰:“吾责鬼魅之犯法者耳。”
汝南岁岁常有魅,伪作太守章服,诣府门椎鼓者,郡中患之。时魅适来,而逢长房谒府君,惶惧不得退,便前解衣冠,叩头乞活。长房呵之云:“便于中庭正汝故形!”即成老鳖,大如车轮,颈长一丈。长房复令就太守服罪,付其一札,以敕葛陂君。魅叩头流涕,持札植于陂边,以颈绕之而死。
后东海君来见葛陂君,因淫其夫人,于是长房劾系之三年,而东海大旱。长房至海上,见其人请雨,乃谓之曰:“东海君有罪,吾前系于葛陂,今方出之使作雨也。”于是雨立注。
长房曾与人共行,见一书生黄巾被裘,无鞍骑马,下而叩头。长房曰:“还它马,赦汝死罪。”人问其故,长房曰:“此狸也,盗社公马耳。”又尝坐客,而使至宛市鮓,须臾还,乃饭。或一日之闲,人见其在千里之外者数处焉。
后失其符,为众鬼所杀。
——后汉书·方士列传·卷82·费长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