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节,明白的道理在于孝,洁身自好,保护自身操守,才能侍奉父母(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从而向父母尽孝。然而,此节重点并非在于孝,而在于受身(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也),前者与后者相比,后者的情况是孟子闻所未闻的事情,固然重点应在于后者而并非前者(虽然这样赏析会让此节中曾子三代人的例子处于尴尬的境地,但是,其节先手内容重点的确在于“守身”)。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使得身体受伤、残缺、“死亡”,皆是不孝;精神情志,受之天地,若使得自身不循天地之理而处事,甚至迫害他人的精神情志,是为不忠。
简而言之,若要忠孝两全,必须拥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情志(古时,因为时代特性,往往忠孝难以两全,且忠孝含义与今有所不同;今时,客观的原因稀少,忠孝两全理应还能做到)。
赏析1:此节只说到了子女侍奉父母的问题。在古时,圣贤父辈以圣贤之道教化子辈,父子之间的教育与侍奉便成了一种互动而并不是一种先后或是负担。而在今日,子辈的天资较古之圣贤子女来说相差甚远;父辈的品性也无法用古之圣贤来衡量。也就是说,今时的养育与侍奉已然变成了先后的模式,且后者不再成为前者的必然,前者不再是后者唯一的学习榜样。
引申1:侍奉父母的能力并不是与生俱来的,侍奉父母的前提是父母对子女的养育,且子女侍奉父母的过程大致上略等于父母对于子女的养育过程,前者在一定程度上会慢慢地超越后者(毕竟前者以中年赡养老年,后者以中年抚育幼年)如此这般,才能做到真正的侍奉,也就是所谓的老有所养。然而,在本应是教育、侍奉相辅相成的成长模式下,已然变成了独自奉献的情况(父母单方面的养育或是子女单方面的侍奉),甚至今时还出现了所谓的“无为”景象——父母不养育或子女不侍奉(前者情况较少,而后者不在少数)——父母不养育,自然没有儿女来侍奉;父母“过度”养育,致使子女就算想侍奉父母,也不知从何做起,更不用说觉得父母的养育是理所当然的子女了,天天只有所求,没有所给,认为父母的养育是对于自身的被动习惯,没有作为子女的必要自觉,在日后离开父母之时,根本无法在任何地方立足。
赏析2:(另)由18节作为引申基础,且作为《孟子》中的篇章而言,主要凸显的人物特征(父子),以两者均为君子的情况较多。而在如今,无说谁是君子,父子二人都只是凡人而已,且根据时代的推演,父辈碰触到古之经典的机会不多(除某些特定家族情况外),能够以古之经典中的智慧来教化子女,从而帮助其拥有真正的操守的家庭并没有多少,那么,子辈拿什么东西成为自己的操守(操守亦非与生俱来)?又拿什么东西来侍奉父母呢?
引申2:既然父辈没有机会或能力接触到这些经典,而我们有这样的能力、条件、时间去遇见、去熟读、去了解、去感悟这些经典,那么,我们所要做的(以食物侍奉父母之后的事)就是在自己学习这些经典的过程中,邀请父辈一起学习;或是在自己全然贯彻了这些古之智慧之后(让这些智慧成为自身的操守后),在日常中的点点滴滴渗透到父母的生活中去,成为潜移默化的侍奉(教化)。父母、子女就算无法与古之圣贤比肩,但至少也能拥有属于一个人类真正的操守,从而“侍奉”更多的亲人、眷属,使之不生邪见,不堕恶道。
赏析3:今时,因为有很多的表象与说辞能够正面或“反面”理解“孝”的存在,从而使得父子双方有的时候无法理解对方的所思所想,这虽然正常,但也无需弄巧成拙。
引申3:孝与善德、仁义相同,并不仅仅停留在口头,而更多见于实际行动。但,也不能说没有行动的人就不孝顺;也不能说一味的行动却没有达到“孝”的标准的人就是孝顺的。前者,或许在等待真正的尽孝的机会;而,后者也许是在通过所作所为而谋得属于自己的一些私利。如此,还是得需要父母正确的判断后,再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