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打过预备铃,林涵就抱着书顶着一头湿发进了教室她幽怨地走到座位上,把书往桌子一拍,对着身后的唐夏和许枫发起牢骚,“妈的,”林涵平时不说脏话,但人都有限度,只要是火气上了极限,就一定会问候祖宗十八辈。但她对骂人功力参透不及半成,通常也只能问候妈妈这辈了。
“你们看看,”她伸手撩拨了一下湿发,继续说“这周三次倒霉了。什么运气啊,连路过一幢居民楼都能被水泼到,我的天啊。”唐夏支起手肘撑着下巴,饶有兴趣地看着她“泼了多少?衣服不都没湿吗?”林涵丢给她一个白眼,“你还想我被泼到多少?那是一杯啊,整整一杯。害得我还要跑去理发店去洗,没怎么吹干就往学校跑。”
唐夏侧头看着身边的许枫,他也噙着一丝笑意,从书包里拿出一条毛巾。倒也算是个汗水型的帅哥,日常必需品内自然少不了这些。“好了,快坐下吧,我帮你擦擦。”他拿着毛巾起身绕道前面。林涵傲娇地朝他嘟起嘴,“哼,自从遇到你之后,我都变倒霉了。”她边说着边坐下来。“是是是,那证明我够好啊,花光了你所有的运气”许枫一边和她打趣一边用毛巾给她擦着头发。
唐夏干脆拿手捂住眼睛,一副生无可恋脸。她朝着两人连连摆手,“得了得了,这碗狗粮我干了。快转过去,别虐我了。两人相视而笑,随即转过了身,一边讨论一边忙着手头上的事儿。
唐夏这才放下手,支起手臂撑着下巴看着眼前这一对儿,也算是一对金童玉女,众望所归地走到了一起。林涵是校园广播站的站长,成绩也名列前茅。同时也是才华横溢,从五岁开始学习芭蕾学习弹钢琴,在许多艺术类的比赛中摘得桂冠,名噪一时。她家里有一个柜子,密密麻麻地陈列了她的奖杯及获奖证书。自小也是养尊处优,什么都不是事儿,好胜心也特别强,只可惜时常能较量的对手都没有。
直到她在高中校园里遇到了许枫,围绕她多年独孤求败的感觉终于消散,许枫是从省外转来的,也是一枚传奇人物,和林涵一样先天具有一张傲天的容貌和一副满是磁性的嗓子。只要是往台上一站,分分钟收获一大波迷妹,再一开口,可能要引起尖叫了。话说技多不压身,许枫一米八的个子也是撑起了许多才艺,会很帅气很酷的跳街舞,也能够自带男神光环地在台上安静的拨动吉他浅声吟唱,撩起观众席内迷妹们的少女心,当然也不会浪费身高优势,篮球场上时时有他矫健的身影。
有一句说蜘蛛侠的话,能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这句话在两人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因为身怀才艺,就这样被老师逼迫着共同撑起校园内的各种文艺晚会。其实只要他俩一上场,基本上没别人什么事了。穿着礼服在柔光中上场开始做主持。许枫一开口,女生们尖叫。林涵一出声,男生们沸腾。这里的晚会永远不会冷场,林涵弹着钢琴,许枫抱着吉他,相互深情对望地唱着一首温暖柔和的小情歌。末了,全场高呼“在一起”。两人相视一笑,尴尬后一同下台换衣服为后面的节目做准备,转眼间林涵穿上了芭蕾裙,许枫是红色格子衬衫的时尚风,一个高贵优雅在《天鹅湖》的背景音乐中翩翩起舞,灵动可爱,一个炫酷十足地做着各种帅气的动作引起一阵阵高呼。
可林涵自说,合作是相对的,竞争是处处存在。以她强大的好胜心,她绝不甘心落后做起千年老二,,事事都要拿来比较一番。
不论周考月测还是大大小小的各种测验考试,考完之后林涵都会拿着试卷到许枫教室门口堵他,让他拿出试卷来看看,看看自己做了多少,他又做了多少,再顺手计算一下彼此的正确率。好在许枫阳光热情,也很配合。在出成绩以前,两人就已经大概知道了成绩或是排名,反正总是第一第二的。不过男生总归是比女生更理性一些,反应能力更快一些,学起枯燥的理科也更加得心应手,凭借这点许枫总会拉开几分的差距,林涵垂死挣扎也超不过他,末了只好一时能屈能伸地低头让他说出解题思路,明白之后又立马恢复高傲,撂下一句“我总有一天会超过你。”扬长而去,许枫藏不住笑意还煞有介事朝她挥挥手以示再见。
高二那年分科,林涵拖着唐夏进了理科班,不偏不倚地撞上正从教室出来的许枫。唐夏扶额,开始意料到战争因为这次分班都在同一个班而更加硝烟弥漫。
果不其然,从谁先到教室,谁先完成作业,谁的红叉更少,林涵无不事事都在和许枫比较。奈何许枫也是拿她当小孩子看了,凡事都依着林涵闹腾。一来二去变得更加熟悉,诸多事情都已到可以用眼神交流的地步。林涵还没走近,许枫就已经把作业本拿出来了。林涵腼腆地笑了,许枫也上扬嘴角,等着她下一步动作。
在外人眼里自然是多了几分十足的CP感,说什么许枫眼里满满的都是宠溺。嗯,校花和校草在一起的话,他们是没有怨言的。
直到某天林涵拉着唐夏文绉绉地说起什么战胜对手最好的办法就是化敌为友,什么真正可怕却又感人的词汇叫做习惯,什么真正的速度是感受不到的,比如喜欢上一个人。唐夏笑得直不起腰,最后还是成功地帮她上了正轨,说出了重点。“意思就是,你喜欢上许枫了嘛?”林涵羞涩地点了点头。
想想也不意外,从小到大林涵身边的追求者也是可以排出一个方队,不过林涵总是委婉地拒绝了,也给男孩们留下了一个美好的形象,说不好仍有人还放不下,偷偷惦记着。而林涵让上心的,唯有一个许枫。
林涵性子野,有什么从不会藏着掖着。下一秒她就拽上唐夏去了篮球场,冲着正在打球的许枫大喊:“嘿,许枫,我喜欢上你了啊!我们在一起吧!”唐夏被这么直接大胆的告白吓住了,她也瞧见许枫正在运球的动作蓦然停住,篮球蹦跶几下滚远了。
林涵却脸不红心不跳,像往常一样特别自信的站着。许枫笑着过来了,林涵递上纸巾给他。许枫却俯下身子,林涵会意,给他擦了擦汗。“这样的话,你是答应我了嘛。”许枫来了一个摸头杀,“话说谁先喜欢谁就输了,其实是我输了。只是告白这种事情,让我来就好。”
林涵抄起了手,挑眉看他:“那刚刚的都作废,你来一个。”许枫偏头想了想:“希望初恋是你,最爱是你,余生也是你。”林涵微微一笑,许枫又说“怎么样,比你的告白文艺吧,我好像又赢了你一把。”
林涵跳起来想要打他的头,却被他抓住手腕,两人笑作一团。唐夏远远地观望,心里祝福一遍又一遍。
世界真的如此美好,在最美的年纪和你相遇,恰如其分的喜欢,心照不宣的沉默,埋没在心底,只差没有说出口。可是彼此都自信,因为我知道,你是爱我的。
如众人所期,这天造地设的一对儿一边天天撒着狗粮,一边成绩蒸蒸日上。不过事物都有相对的两面性,林涵为此运气差了不少。如她所说,遇上许枫定是花光了这辈子所有运气。也确实是够倒霉,令林涵哭笑不得,她可以在路过操场被横空飞来的任何球体砸到,就差铅球了;同样也可以在一天中弄丢各种小玩意儿,像发夹唇膏公交卡,也就差没弄丢自己。看来今天也还是依旧没有摆脱噩运,被从天而降的一杯咖啡泼湿头发,要不是赶着上课,以唐夏对她的了解,忍辱负重绝不是她的作风,定要上楼讨个说法才肯罢休。
唐夏想着,如果换做是自己,会有和林涵一样的勇气上楼去吗?答案是肯定,没有,她肯定自己默默念声倒霉,埋在心里都不好意思说起吧。和林涵不一样,唐夏内敛,沉稳。她有时候也想着,自己能不能和林涵一样勇敢自信呢?她能做到吗?似乎不能。可是林涵安慰她说,每一个人都不一样,永远也不要羡慕别人,其实自己也有最好的一面,只是有待发现。
许枫细致地擦着头发,林涵也格外享受地闭上了眼。没多大功夫,上课铃打响了。许枫坐回位置上,拿出课本摆在桌上。这时候前排的林涵突然转过身来,朝他眨巴了一下眼睛。许枫笑而不语,只是招手让她转回去。
唐夏看看侧头看看身边的许枫,又看看前排的林涵,这样的小动作已经司空见惯,可是唐夏的心里还是隐隐约约泛起涟漪了。于是上课时,思绪不经意地飞远了。
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和许枫的迷妹们一样,都对许枫心存一种莫名的悸动。唐夏能确定的只有自己不会太随便,会因为一张皮囊而心动不已。打动她的,只有内在吧。一个小小举动,就会让我们乱了节奏,慌了心跳。她也清楚,在许枫眼里,自己的身份只是林涵的闺蜜和一个曾经顺手帮助过的人。
那么许枫和唐夏是怎样接触的呢?不过就是她和林涵在八百米体测跑完之后许枫来给林涵送水顺手扶了一下快站不稳的她,在她帮林涵一起踮着脚尖擦黑板时许枫抬手接过自己手里黑板刷由他和林涵一起擦完,在旁听他给林涵讲题时怕她太笨听不懂随口问了她一句听懂没有……好像种种相处,都是间接的,都是靠着林涵这层关系。
然而这种感觉在很早的时候就存在了,并非只是因为林涵。那时候还没分班,他们也还没有在一起。时间早到让唐夏记不清,她只知道自己注意到许枫很久了,可能是他打球时的一个帅气地灌篮让自己拍手叫好,也可能是他抱着吉他在台上低声浅唱的画面让自己沉醉不能自拔。或许,他只是让唐夏想起了一个人,许枫的身上有他的影子……
时光拨回初三毕业那年的一个夏日。
段南穿着白色T恤衫骑着自行车灵活自如的转过街角,烈日炎炎,路面上也被晒得发烫,人行道上斑斑驳驳是被树叶剪碎的日影。他迎着风飞快地蹬着单车,衣服里灌满风,胀成一只白色的气球。车把上的白色塑料袋哗哗啦啦地作响,隐隐可以看出,里面装着还带着绿叶的新鲜的小橘子,那是段南最喜欢的水果。
他在一家咖啡店外的一棵大榕树下刹车停住,一不小心和旁边的自行车挂了一下。车子没事,只是车把上的塑料袋被旁边的车把挂破,口袋上扯出一道长长的口子,橘子扑簌簌地掉了一地。
段南赶忙停好车子弯腰去捡,正巧唐夏抱着一本书从咖啡店里走出来。看到这一幕,很自然地提提了白色裙摆蹲下去帮他捡,双手拿不下,就用书盛着。段南抬起头来,冲着她淡淡一笑,唐夏也用笑回应着。
捡完了都站起身来,段南两只手里都是橘子,再没有空余的地方去拿唐夏手里的,笑了笑对唐夏说:“谢谢你啊,那些橘子就送给你啦,我也再拿不下了。”唐夏低头看看书上十几只橘子,当作谢礼也太多了吧,何况自己只是举手之劳,想着她开口拒绝:“不用啊,只是小事。”唐夏偏头想了想,上前把手里的书也一并给他,段南不解。“把橘子都放在书上吧。唐夏抬起头,装上他的目光。
段南点头,唐夏将书抵在他的怀里,他勉强的将手里的橘子一个一个放在书上,再小心翼翼的捧着书。唐夏全程注意力高度集中,完成时才长舒了一口气,不曾发现段南看到她这可爱的样子笑意盈盈的表情。
“好了,”唐夏拍拍手里的灰,“大功告成,我得先走了。你自求多福,拜拜啦!”她转身就要走。“哎,”段南叫住她,“你的书啊。”唐夏转过身倒退着往回走,手放在嘴边作喇叭状:“就当送给你了吧,反正我也看完了,你要好好爱惜它哦。”她又转过去,背对着朝他挥了挥手。
段南回到家一放下橘子,抓起书去看书名。他在路上按捺不住好奇心低头看了好几次,但都被橘子遮的严严实实,段南几分懊恼,脚步不觉得加快了几分。“《我终究还是爱你的》”段南默默念了一遍,心想原来都是些小女生看的,不过还是认认真真地擦了擦封面。随手翻开,第一页只有一个名字“唐夏”。他眯起了双眼,心想原来她叫唐夏啊。
有一种距离叫做我住在你家楼下,第二天段南下楼时,就看见正在锁门的唐夏,依然是一袭白裙,背着小巧的双肩包。“唐夏。”他边走下楼梯边叫她。唐夏迷迷糊糊的抬起头来,揉了揉眼睛才看出来人,“原来是你啊,咦,你怎么知道我名字?”段南一笑,伸手给她撩了一下散下来的头发,“因为你书上写的有啊。怎么,你住这儿?我怎么以前都没见过你?”唐夏把头发别在耳后:“不是住在这里,是我姐姐在这边,毕业了来这边玩几天,你住楼上啊。”“哦,对,我就在楼上,你这是要去哪儿。”两人并排走下楼,“去书店,你呢?”“我也是啊,一起吧。”
两个人在书店看书选书,流连了许久。唐夏慢慢发现段南很健谈,也很有文采。有相同的爱好总是特别容易交到朋友,两人都爱书,同样怀旧,同样喜欢夏天也会秋寂冬伤。只是也还是有性别之分,段南喜欢古文名著,热爱推理小说,唐夏偏爱唐诗宋词,心系文学小说。
从书店出来之后,他们一起去了郊外的小河边,段南咕噜咕噜喉结上下翻动喝着冒着冷气的汽水,唐夏脱了鞋子把脚泡在水里,尽管太阳晒得大地冒烟儿,树叶绿得发亮,河水依旧凉丝丝的。一进水时皮肤还会微微起一阵鸡皮疙瘩,。蝉鸣忽远忽近,前呼后应地一阵盖过一阵。
唐夏恍若隔世,心又飞了回来。她细细一想,才发现自己已经快要记不起段南的样子。只有在咖啡店外帮他捡小橘子的情景若隐若现在脑海涌动, 以及他喝汽水时上下翻动的喉结的模样和她把脚放进水里的微凉的感觉还有些清晰。唐夏不知道是心底的哪一个角落在偷偷想他,想起那个短暂快乐又匆匆告别的时光。
唐夏想给他写一封信,因为没有任何他的联系方式。说来也好笑,两人相处了十几天,连个电话号码都没留。在信息技术各种通讯方式迅速发展的今天,她还要用着最传统最缓慢的方式与他取得联系。可是唐夏相信他会懂,信件传递方式虽慢,但是却也值得等待。拆开时,遇见的终会是满纸熟悉的文字,一腔热忱和温情。
唐夏构思了一整天,在深夜里才拿出信纸。她在夜里思维会格外活跃,写出来的东西却都是些东拉西扯的胡话。她揉皱了好几张纸,片刻只好伸手揉了揉太阳穴,脑子里一片混沌。忽然她瞥见桌上的周记本,又眨眨眼笑了,这才终于开始正式下笔。
To段南:
还记得我吗?一年前的夏天,在咖啡店外帮你捡过橘子的。突然发现回忆在翻滚,我也在忽然想你。你还记得我们一起在书店看过的东
野圭谷的《解忧杂货店》吗?我找不到老爷爷的浪矢杂货店,我可以找你吗?
最近写不出周记了,明明很多事,却不知道从何写起,越来越敷衍了。
唐夏
唐夏细致地折好信纸,塞进信封里。在背面写上姐姐家的地址,把门牌号改写成楼上一层。庄严地填写门牌号“520”时,她的脸又点泛红了。
最好的等待叫作来日可期。没几天,就收到了回信。林涵在身后追着唐夏吵着要拿来看看,什么时候交了男朋友都不告诉自己。唐夏攥着信纸也跑边回头百般辩解说没有,她来不及听林涵后面说了什么,一口气跑回了家。
唐夏进了卧室关上门,靠在门上拍拍胸口喘了口气,这才看了看信封。没错,是他的字迹,很有笔风且也很挺立。她迫不及待地拆开。
To唐夏:
当然还记得你,最近很好,你呢?哦,对,你不太好对吧。我虽不是浪矢老爷爷,当然还是可以为你排忧解难。我觉得吧,有些东西不能太勉强,发自肺腑的东西才最能打动人心,问问自己的心吧,把混乱不清的东西一点一点理清应该就好了吧。
谢谢你会记起我,无论何种原因,能被人想起,是件很幸运的事啊。我也想着和你联系,可是却没有你的地址啊。还有一点,我喜欢以这样的方式和你交流。那年夏天,很快乐,谢谢你。
段南
唐夏把信纸放到胸口,心里漾起一股暖流。天下之大,知音难求。她如此这样幸运,隔着几个纬度,几千公里之外,还有人会为她处理小麻烦,会和她一样想起稀碎的相处。
她快步走到桌边,拿出信纸开始回信:
To段南:
我也要谢谢你啊,其实挺为难的,用这点小事麻烦你。你知道吗?我现在到快要忘了你的样子,下次可以寄来一张照片吗?记得你用爱吃小橘子,那你还有没有继续在阳台晒着一排排橘子皮呢?我又想起那年夏天里,午后的风总是带来一阵阵橘皮的清香,午睡时总在我的鼻尖缭绕。最近有看什么书吗?我留给你的《我终究是爱你的》你还保存着吗?我有一个秘密,说出来很尴尬,我吧,其实好像对我闺蜜的男友有一种特别的情绪,我也说不上原因,只能埋在心里,保证只会祝福他们,我是觉得他身上有你的影子。哎呀呀,马上要高三了,你准备考哪所大学呢?
唐夏
唐夏匆匆出门,把信封投进街角那个掉了漆的绿皮邮箱。她双手合拢,默默许了个愿,像是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上面。想想也对,她埋在心里的东西,终于有了倾诉的对象。她拍拍邮箱,满意的往回走。
段南的信回的很快,唐夏猜想过很多种他给自己的回应,却很自信地笃定自己不会失望。这次的信封有点沉,里面鼓鼓胀胀不知道是塞了什么东西。唐夏打开来,发现里面有一张照片,一张晒干的橘皮和一封信。照片是段南的,他穿着白色衬衫靠在一棵大榕树上,低头看着手上捧着的书,眼里闪着光。唐夏觉得这地方眼熟,一想不就是那家咖啡店嘛,她捂嘴笑了。她又拿起橘皮,虽是失了水分,但颜色不曾减少半分,何况它是被有意剥成花瓣状的,很漂亮,唐夏拿到鼻尖嗅嗅,是一股淡淡的清香,和那年盛夏梦里的味道一模一样。看来段南的确用心了,唐夏这才展开信纸。
To唐夏:
我说过呀,被人记起是件很幸运的事,也谢谢你信任我啊。照片怎么样,有没有比你闺蜜男友帅?哈哈。橘皮是上个星期才晒好的,可惜我怎么也剥不出花瓣状啊,尽力了。最近在读《少年维特之烦恼》啊,你留个我的书当然还保存着。至于你的小秘密啊,如果他足够优秀,有感觉也是正常的啊,可能是对他的欣赏吧,如果能激励自己更加向上的话,那就完美了。你说,怎么就没有人对我起意呢,哈,开玩笑的。大学的话,不建议一起吧?有句话说,不要怕尴尬,否则你会错过人生中百分之八十的好事。我在未来等你,加油吧。
段南
从上帝视角,才能看出唐夏眼里的满满的欢喜。与此同时,段南在远方翘首以盼唐夏的回信,他想起自己剥了一夜的橘子,才好不容易剥出个花形,到现在染黄的手指都没还怎么洗干净;自己拖着好友在那家咖啡店外摆了好久的姿势,引来不少好奇的眼光,一个下午终于拍出了理想的照片;一天去五次收件处;一个通宵读完了唐夏送他的书,虽然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
唐夏懂得段南故作玩笑没有说完的话,段南也懂她含糊其辞的表达。幸好他们都没有害怕尴尬,没有错过那百分之八十的幸运。
人的一生总会遇到很多人,我们也不知道哪个才是对的人。也许下一秒就会对她怦然心动,爱情里最大的过错叫错过。可能不需要告白,不需要承诺。总会有人和你般配至极,你和她像林涵和许枫一样处处争锋相对,想着要比对方强大,其实心里却又在不经意间装得满满当当的全是她。所谓比较,只是和她接触培养默契的一种方式。但是一定要勇敢一点,早早告诉她你喜欢她吧。你花光运气遇到她,余生会满满都是惊喜。也总会有个懂你的人,一起珍藏着回忆,为你做着点点滴滴的小事。如段南和唐夏,你不说的话我也懂,你喜欢我我也同样很巧合的地喜欢着你。
我们还年轻怕什么没有对的人,只怕错过你,美好的事情总会在适逢的时候发生,彼此所有的心动和感觉,都是因你而蓄谋已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