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4周五阴D14
“志道乐学·国学经典”D522
《庄子》外篇 秋水
三
【原文】
河伯曰:“世之议者皆曰:‘至精无形,至大不可围。’是信情乎[1]?”
北海若曰:“夫自细视大者不尽,自大视细者不明。夫精,小之微也;垺[2],大之殷也;故异便[3]。此势之有也。夫精粗者,期于有形者也;无形者,数之所不能分也;不可围者,数之所不能穷也。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言之所不能论,意之所不能察致者,不期精粗焉。是故大人之行,不出乎害人,不多仁恩;动不为利,不贱门隶;货财弗争,不多辞让;事焉不借人,不多食乎力[4],不贱贪污;行殊乎俗,不多辟异;为在从众,不贱佞谄,世之爵禄不足以为劝,戮耻不足以为辱;知是非之不可为分,细大之不可为倪。闻曰:‘道人不闻,至德不得,大人无己。’约分之至也[5]。”
【注释】
[1]信情:真实可靠。[2]垺(fú):同“郛”,外城。比大的还要更大。[3]异便:指不同事物之间有联系。[4]食乎力:指自食其力。[5]约:约束,束缚。分:区别,分别。
【译文】
河神说:“世上的人们都议论说:‘最小的物体看不到形体,最大的物体没有边界。’这话是真的吗?”
海神回答:“从小的角度看大的物体,是不可能全面的,从大的角度看小的物体,也不能看得很清楚。所谓精细,是小中更小;所谓庞大,是大中更大;虽然事物大小不同,但是却有各自的相宜之处。这就是事态发展的必然现象。所谓精细与粗大,仅限于有形的东西,至于没有形体的事物,是不能计算和衡量数量的;而不可限定范围的东西,更不是用数量能够精确计算的。可以用言语来谈论的东西,是事物粗浅的外在表象;可以用心意来传告的东西,则是事物精细的内在实质。至于语言不能描述的,意识不能领悟的事物,也就不限于精细和粗浅的范围了。所以修养高尚者的行为,不伤害他人,也不会赞赏给人以仁慈和恩惠;无论干什么都不是为了私利,也不会轻视从事守门差役之类的人。再多的财物也不去争夺,也不推重谦和与辞让;做事不借助他人,也不提倡自食其力,也不鄙视贪财污浊的行为;行动与世俗不同,但不主张邪僻乖异;行为与大众相符,也不以奉承和谄媚少数人为卑贱;世间的高官厚禄不能劝勉他,刑戮和侮辱也不能羞耻他;是与非没有明显的界线可以划分,也知道精细和粗大不能确定清晰的界限。有人说:‘得道的人不求闻达于世,修养高尚的人不希望有所得,大人能够忘却自己。’这就是消除事物的分别达到了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