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富兰克林杂记

断断续续花了几天时间看完了,里面大多数名字都记不住,背景知识也没有了解太多,我就记得了这么点信息:

全本书记录的都比较平淡,没有出奇的地方,可能是富兰克林谦虚的性格,刻意培养的谦卑习惯导致的。

富兰克林有个什么自检自省的手册,十三条原则,我感觉要是我自己肯定完全做不到,比如说贞洁,当然也不一定要按这个标准去做,可以自己建立自己的道德标准,自己给自己提要求。但这个方法倒是不错用本本子每天画黑点,一段时间关注一个点,慢慢改善,关键在于持之以恒!!!

还有就是平凡人的逆袭之路——多读书。自传里前后都提到了这点,多读书,对事物要有好奇心,富兰克林对很多现象,比如洋流,闪电等,都有强烈的兴趣。

文章中有些个人觉得蛮好的小故事,蛮有启发和指导作用的知行要点,做了点摘抄,见下:

只要做得到,他总喜欢邀请某个明达的朋友或邻居来他家吃饭交谈,他总是注意引起某种巧妙或有用的话头,启迪他的孩子们的思想。这么一来,他把我们的注意力引向生活行为中善良、正义和谨慎之类的表现上,自然就不大留心桌子上的饭菜色香味如何,入时不入时,合口不合口之类的问题了;所以我从小到大,对这类事情不管不顾,摆在面前的无论是佳肴还是糟糠,我都无所谓;由于对这类事情不上心,所以时至今日,如果吃过饭才一两个钟头,有人问我吃了些什么,我很难说得上来。

大约就在这个时候,我偶然看到了一卷零散的《旁观者》。是第三卷。以前我从来没有看见过这份报纸。我把它买来,反反复复读了好多遍,真是爱不释手。我认为文笔优美,并希望能够模仿得了。有了这种意图,我便选了几篇文章,写出每个句子的要旨,先搁置几天,然后不看书,试着用到手的贴切的字眼详尽地表达每个要旨,争取像原来表现的一样充分,从而再现原文。 然后我把自己写的《旁观者》与原文加以比对,发现了自己的一些错误,便予以纠正。我发现自己词汇贫乏,或者做不到招之即来,运用自如,我认为要是我坚持写诗,这些缺欠就可以避免,因为为了合律协韵就不断需要用意思相同、长短不一、声音多变的词,这就会逼着我为这些变化而苦苦搜索,而且也会让我把那些变化牢记心头,最后使我完全将它掌握。于是我找了几个故事,把它们改写成诗歌。过上一段时间,等我把原来的散文忘在脑后时,我又把诗歌还原成散文。有的时候,我还把我写的要旨打乱,过几个礼拜,再努力将它们排列成最佳的顺序,然后造成完整的句子,再联句成篇。这样做可以教会我理顺思绪的章法。随后我把自己的作文与原文比较,发现了不少错误,再一一修正;有时候我也沾沾自喜,因为在某些意义不大的细节上,我有幸对原文的章法或语言有所改进,这就鼓足了我的信心,认为有朝一日我会成为一名说得过去的英语作家,对于这一点我可是雄心勃勃的。

由于交谈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信息或者获取信息,使人心悦或使人信服,所以我希望善意明达之人不要以武断自负的方式说话,而使行善的力量减弱,原因是用这种方式往往使人反感,容易造成对立,使我们专靠语言达到的这些目的——即提供或获取信息或者提供或获取快乐一一泡汤:因为如果你要提供信息,在你提出自己的见解时,一种武断教条的态度可能招致反驳,也阻碍了坦诚的关注。要是你希望从别人的知识中获取信息和改进,同时又坚决用目前的观点来表达自己,那么谦虚明达之士由于不爱争辩,也许就听之任之,让你坚持错误,不思悔改好了;如果采取这种态度,你就很难指望让听你讲话的人心悦,诚服,达成你所期望的共识。蒲柏的话很有见地, 教人时要让人觉得你不是在教他, 人所不知的事情你就说他是忘啦,[36] 进而又劝告我们, 与其言之凿凿,不如故显怯懦[37]。

斯本劝他不要想入非非,还一口咬定他没有诗歌天赋,不要心猿意马,还是一心一意精通自己的业务,再说在商道上他也没有资本,只有兢兢业业、严格守时才可以担当起商务代理的任务,等有朝一日学得本领再自立门户。

我逐渐确信人际关系中的真实、诚信、正直对于人生的幸福至关重要,我写成了决心书(这些仍然保留在我的日记本里),在有生之年时时躬行实践。诚然,启示论对我而言本身并不那么重要;但我仍然抱有这么一种观念:有些行为也许不是因为启示论禁止就是坏的,或者因为启示论提倡就是好的;然而,将事物的性质,也就是种种情况,都考虑进去,这一点倒很有可能:这些行为之所以会被禁止,是因为它们对我们有害,或者之所以会被提倡,是因为它们对我们有益。

我在拉赞助的过程中遇到的反对和勉强使我很快感觉到:提出任何一项也许会被人认为能使提倡者的声誉高出自己的四邻一丁点儿的有用的计划,而又需要四邻帮助来完成这一计划时,如果此人摆出一副该计划发起人的面孔,那就太不识时务了。因此我尽量把自己放在不显眼的地方,声称那是几个朋友的计划,是他们要求我跑跑龙套,把它提交给他们认为爱读书的人的。这样一来,我的事情就进展得顺利多了。而且以后遇到这样的情况我还是如此办理,由于屡屡获得成功,我就可以放心地将它推荐出去了。眼下牺牲一点虚荣,往后会得到厚厚的回报。如果一时难以确定是谁的功劳,那么某个比你还要虚荣的人就会觉得理直气壮,便当仁不让,到那时候,连嫉妒也愿意还你一个公道,拔掉这些冒领的羽毛,还给它们真正的主人。

我给自己立了一条规矩,克制一切跟别人针锋相对的言论,和我自己的武断说法。我遵照我们共图社的老规矩,甚至不许自己在语言中使用表示确定看法的词语;诸如肯定、无疑之类,代之以我心想、我的理解是,或我认为一件事情如何如何,或者这事情我眼下觉得如何如何。当别人主张某种意见,我认为错了的时候,我不图一时痛快,打他一顿拦头棍,立马挑明他的意见的荒谬之处;而是在回答的时候,一开始就说,在某种情况下他的见解可能是对的,但在目前看来,我觉得情况似乎或好像有所不同等等。很快我就发现了我这种改变态度的好处。我所参与的谈话进行得更加惬意了。我发表意见表现出的谦虚态度使人家更乐意接受,反驳大大减少了;这样一来,即使发现自己的意见错了,也不至于下不了台,要是自己的意见碰巧对了,我也容易说服别人放弃他们的错误看法和我达成共识。这种办法一开始采用的时候,有点牛不喝水强按头的架势,最后却到了习惯成自然的程度,也许在过去五十年间,谁也没有听到我随口说过一句武断的话。多亏了这种习惯(仅次于我的正直品格),当我早年提倡新体制或改变旧体制的时候在同胞中说话很有分量;后来当了议员,在议会里又很有影响。我笨嘴拙舌,从来做不到口若悬河,措辞常常讷讷难言,语病层出,但一般还能说服别人同意自己的观点。 实际上,在我们的性情中最难制服的也许就是骄傲了,你尽可以千方百计地将它伪装,跟它拼搏,把它打翻在地,掐住它的脖子,将它狠狠羞辱一顿,但就是弄不死它,一有风吹草动,它又窥间伺隙表演一番。在这本传记里你也许会常常看见它。哪怕我自以为已经彻彻底底战胜了它,我也许又该为自己的谦卑而居功自傲了。 以上1748年写于帕西。

谁若一次施恩与你,必将二次施恩与你,其乐意之情为受恩于你者所不及也。这也表明冤仇宜解不宜结,冤冤相报弊无穷。

第一个一百镑赚到手,再赚一百就很顺溜。钱生钱,利滚利,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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