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IFRS9的准则下金融资产的信用减值与公允价值变动是分别确认的,相互没有直接的关系。就是当时时点的公允价值增加,也有可能发生信用减值(企业要是都知道会信用减值,干嘛不在公允价值增加的时候卖掉???)。
【公允价值变动】
借: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或反向)
' 贷: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或反向)
【减值】
借:信用减值损失
' 贷:其他综合收益——损失准备
这个分录我是不太能理解的,这样的话,其他综合收益net之后不就没有了吗?我们还去请教了客户好几回(没学好会计捂脸……)
但是仔细想想可以理解一点点——
- 首先,金融工具减值了,就直接根据逾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进了当期损益(信用减值损失PL)
- 信用减值这部分的其他综合收益相当于已经实现(进入当期损益)了,就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减少实现的这部分金额。
- (但是如果公允价值增加的情况下,发生预期信用减值我就不太理解了哎,相当于又增加了其他综合收益?)
- 公允价值变动的确认是根据其他债权投资的摊余成本与市价的差异确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