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时,康节先生偶观梅,见二雀争枝坠地,先生日: "不动不占,不因事不占。今二雀争枝坠地,怪也。 "因占之。辰年五数,十二月十二数,十七日十七数,共三十四数,除四八三十二,得二属兑为上卦。
加申时九数,总得四十三数,五八除四十,零得三数为离,作下卦。又上下总四十三数,以六除,六七除四十二,得一零为动爻。是为泽火革,初爻变咸,互见乾巽。
断之曰:详此卦,明晚当有女子折花,园丁不知而逐之,女子失惊坠地,遂伤其股。
兑金为体,离火克之,互中巽木,复三起离火,则克体之卦气盛。
兑为少女,因知女子被伤,而互中巽木,又逢乾金、兑金克之,则巽木被伤。而巽为股,故有伤股之应。
幸变为艮土,兑金得生,知女子但被伤,而不至于凶危也。
邵雍,字尧夫,谥康节,北宋著名理学家、数学家、诗人,与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并称“北宋五子”,创梅花易数。
《宋史》:雍高明英迈,迥出千古,而坦夷浑厚,不见圭角,是以清而不激,和而不流,人与交久,益尊信之。河南程颢初侍其父识雍,论议终日,退而叹曰:“尧夫,内圣外王之学也。”
程颐:“(邵雍)德气粹然,望之可知其贤。不事表襮,不设防畛,正而不谅,通而不汗,清明洞彻中外……群居燕饮,笑语终日,不取甚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