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是让人会飞的荷尔蒙
文/浮世安扰
敢问哪个女孩从小到大没梦想着自己有一天遇到自己的白马王子,小时候当你在床上披着床单扮演着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故事的时候,那时候就在想,你的王子,他什么时候能从天而降。
明天就元旦了,刷屏好友圈,发小在空间里说,过了明天就25岁了,成长来的就是这么快,让你不情愿也要面对,就算没有得到很多的爱,也要使劲蹦跶的像个小强一样的去生活,目前的生活很自由也很快乐,希望明年钢琴过十级磨得一首好歌。我立马在下面评论,正能量是打不死的小强,愿我们在新的一年里逗比如常。
她立马回我了一个干杯,我想她心里肯定在说,有你这么一个祝福值了。
不久前《夏洛特烦恼》上映,我和我发小一起去看,学电影的我只是被情节稍微打动下,还没有来得及吐槽,我发小已经拿起了手帕纸,感情泛滥,一边流眼泪一边对我说,好感人好感人啊,这才是真爱嘛。
我连忙附和,是啊是啊,青春就应该像这样子,爱一个放荡不羁的夏洛,然后等他浪子回头最后修成正果,最后平淡着就和着柴米油盐酱醋茶过日子,是吧是吧?
发小闷不吭了,不过最终还是悠悠的憋出了一句话。
可惜我最终也没爱上过一个人。
正当我正寻思着要不要说点什么安慰呢,我发小目光一亮,突然又冒出了下半句,如果说我爱,那我就爱郑洁远。
喝了半口的可乐瞬间喷了一地。
谁的青春里没有爱上过一个中二病少年。但十分不凑巧,郑洁远就是万千大众这中二病少年之一,高中同校,初中同班,细胳膊细腿,宛如漫画中弱不经风的美男子,我想我发小喜欢他,大概是因为他长着一张美男子的脸吧,毕竟这是个看脸的时代,丑男只能闷不悄的靠边站。
所有人都说,青春,如果你再不疯狂就老了,赶紧表白,要不你喜欢的女孩就成别人的媳妇了,于是对号入座,当年我就劝我发小赶紧把那个郑洁远收入囊中,但是一眨眼,2016到了,三年之约到了,那个美男子郑洁远成了别人家的,我的发小依旧孤身一人。
算起来,我发小喜欢郑洁远已经足足七八年了,从初中二年级那个黄毛丫头开始到如今亭亭玉立的大姑娘,有的同学都已经结婚生子,可我这发小依旧没着落,倒不是条件多差,钢琴明年过十级,学的是音乐,拉出去也算是人模狗样一个,如果坐在那里不说话,也是标标准准的贤良淑德,上的了厅堂,下得了厨房,玩的了钢琴,打得了麻将,做事敢爱敢恨,果断勇敢,说实话我要是条汉子,我肯定把她拐回家当我家媳妇,但只是可惜我投错了胎,只能看这样一个黄花大闺女在我面前摆着。
窝在家看《何以笙箫默》的时候,那个赵默笙在勇敢的追何以琛。
何以琛问:你为什么老跟着我?
赵默笙答:以琛,是你笨还是我笨,哎,你这么聪明,一定是我笨了,我怎么这么失败,追了半天人家都不知道我在干什么?
我突然想起了我发小,那个扬言要把郑洁远收入囊中的姑娘。
她曾经信誓旦旦的对着我发誓,我就是喜欢他,放心吧,凭我的魅力郑洁远肯定会答应的,可是毕竟强扭的瓜不甜,她曾经用尽浑身解数结果却只是让人家觉得负担而已。但是她勇气可嘉,扬言说青春就要来一次无悔的追逐,纵使飞蛾扑火粉身碎骨也不要留遗憾,起码试过尽力过垂暮之年想起也不会后悔,真是个傻姑娘。
于是傻姑娘第二天就做了一件傻事,托我去偷郑洁远的试卷,美名曰向美男子学习,因为我和郑洁远同班,为了不辱使命,这种偷鸡摸狗的活只能我来做了,于是我趁一节体育课就摸了郑洁远的桌洞,结果一不小心摸出了一封情书来。
看来我发小竞争压力很大嘛,我不由得为她捏了一把汗。
不过郑洁远也没什么好的啊,皮肤白的跟姑娘似的,虽然有酒窝吧,但瘦的皮包骨头,一看就感觉很好欺负的样子,于是事后我义正言辞的问我发小,你喜欢他什么啊?
你不觉得他长得像林志颖吗?
不觉得。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喜欢他。反正我看见他的时候,感觉我的整个天空都亮了。
我看着这姑娘亮晶晶的大眼睛,第一次觉得原来爱情是魔性的,比如能让眼前这个姑娘,美上十分。
初中二年级,当她还是个青涩小女生的时候,她看上了郑洁远,一入红尘深似海,从此节操是路人。
那时候郑洁远总是穿着一成不变的浅色衬衫,在别的男生都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的夏日,他却像个另类一样安安静静的逃课躲在教室里看书,单薄消瘦的背影总是感觉好像没吃饱的样子,不料却激起了我发小强烈的保护欲。
听说郑洁远喜欢打游戏,于是她就偷父母的钱跟他去同一所网吧,并假装偶遇。
后来他们打同一款游戏,每天晚上聊到凌晨才睡,当然,大多半是我发小有事没事找的话题,郑洁远永远在有一搭没一搭的敷衍,可是这些,一厢情愿的她并没有察觉到,她只是被爱情蒙住了自己的双眼,于是每句话她都会揣摩他背后的意思,他喜欢的歌手,她一定会把那个歌手的专辑从头听到尾,只是为了跟他聊天的时候多一些共同语言。
那个傻姑娘就喜欢做着这些傻事并且乐此不倦。
后来,事情就像所谋划的那样顺利,我发小成功与郑洁远成为了蓝颜知己。高中分班,郑洁远学理,她从文,紧张的学业再加上分班,她害怕自己越来越没机会。于是她就买了一个聊天本,每天把想对郑洁远的话写在本子上,每天吃完饭经过他们班,就把郑洁远叫出去,再郑重的把本子递给他,然后再郑重其事的对他说,有什么话就写在本子上吧。
她以为郑洁远能够明白她的心思,她以为郑洁远只是害羞不善于表达而已,所以她以为郑洁远会像个男人一样在本子上偷偷跟她写,小日我们在一起吧,然而她错了。
聊天本一聊聊了三年。
日后她拿给我看,不过是一些高中压抑时光的心情随笔,丝毫没有透露半分情愫。
明目张胆的追吧,喜欢的那么小心翼翼,我发小是那么骄傲的一个人,她一定不会说出来,她把那份喜欢偷偷藏在心底,并丝毫不显露出来,怕说出来不成连做朋友都会觉得尴尬。
她以为郑洁远会懂,然而只是她以为而已。
于是最后那道坎,到了高中毕业也没能迈过去。
后来转眼就到了大学,分道扬镳之后,这姑娘觉得自己再不勇敢一回,以后都没机会了。
于是孤身一人去了郑洁远所在的大学,她回来后跟我说,那天夜里她在郑洁远学校的操场里跟一群人一起玩真心话大冒险。天公作美抽到她了,有个姑娘存心想撮合他们俩,于是就让她在操场上大喊自己喜欢人的名字。
于是她扯着嗓子大喊,郑洁远我喜欢你,然后满怀期待的看着郑洁远。
夏天的星星特别亮,很多学生都拿着啤酒和扑克在操场上边吹风边打牌,当他们听到表白的,都不约而同的吹起了口哨。
周围人都在起哄,她以为能得到相同的回应,却不料郑洁远像个懦夫一样,在别人都怂恿郑洁远同意的时候,郑洁远却死活不同意。在众人面前,她耳根子红了。
之后在回去的路上,她落泪了。平生第一次表白被拒。
但是我发小回来对我说这些的时候脸上是一脸释然的表情,青春想想也没什么后悔的事情,喜欢过一个人也尽力过,虽然结果不是自己所控制的,但是青春无悔不是么。我突然想起了《致青春》中的有句台词,爱情就是一条河,谁不是摸着石头过河。也许人生下来的时候就是为了寻找另一半而在人世间行走,只是她的良人未到罢了。
她的爱遗失在青春里,然而青春是用来怀念的。
爱是让人会飞的荷尔蒙,然而青春会停止,荷尔蒙也会消散,所有的遗憾,都留在青春里回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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