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总算剩下了这一点——
他们经历了生活的困苦颠连:
能做到这里也就是胜利,
尽管他们输掉了赌一下的本钱。”
这是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篇首语。
“整篇故事讲述的是一名淘金者在返途中扭伤了脚腕,他的伙伴一一比尔无情地抛弃了他,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着出路。走烂了的双脚让他每前进一步都非常困难,更可怕的是难以忍受的饥饿。处于无奈,他将淘来的金沙全平均分成两份,将其中的一份小心翼冀地藏好,带着另外的一份继续艰难地前行。在途中他珍藏自己的66根能给他生命希望的火柴,他的脚皮开肉绽每一步都拖着血印,他遇到了鹿和嘴里叼着松鸡的狐狸,但他手无寸铁,他掏干了水坑的水想抓鱼吃但屡屡失败。在生与死的抉择中,他扔掉了所有的金沙。就在他的身体极度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只生病的狼,这只病狼舔着他的血迹尾随而来。两个濒死的生灵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只为了活下去。最终他咬死了狼,狼血浸润了他的喉咙,活了下来。”
开始是两人一起艰难行走,可在过一条河的时候,他的伙伴比尔抛下了他,独自“古里古怪地颠跛着,跌跌撞撞地”消失这荒原的天际。
“比尔!”在他发出一声近乎绝望的呼喊后,一切归于平静。当他环顾四周,发现除了依靠自己走出这片荒原之外别无选择。尽管伙伴的抛弃使他恐惧,他在内心却更加坚定了“走出去”的信念。理智战胜了一切,他忍受着饥饿的煎熬、脚腕的伤痛,清醒而拼命得往前走。在那生的指引下,一步不停。
为了增加体力他摘沼泽地上那种灰色的小浆果吃,为了捞取比手指还要小的鲦鱼,甚至跳到水坑里用半个小时的时间将坑里的水一点点舀出去,最后还是没能捉到那条小鱼,因为坑中有个石缝通往旁边一个一天一夜也舀不干的大水坑,小鱼游到了那里。他翻起土来找小虫子吃,甚至“狼吞虎咽”了四只刚刚孵化出来的小松鸡。奔跑而过的公鹿使他想起了火上滋滋烤着的鹿肉;叼着松鸡的狐狸虽然被他的吼声吓跑,也没丢下口中的松鸡,这时他对生命的感知就是能吃到东西
他拼命找寻并吃下所有可以入嘴的东西,为了饥饿,更是为了生存。作者用大量的篇幅描述了“他”为了生存下去而做的种种努力。
白天他的脚步从没停歇,只为了那个坚定的目标,要活着走出去。当饥饿感因持续太久而消失时,取而代之的是死亡的恐惧。他时刻处在死亡的威胁之下,但他不甘心倒下去,内在的生命力如同钢筋铁骨一样逼着他一步步前行。最后他濒临死亡,却用顽强的毅力与一只病狼进行着生命的角逐,当病狼将牙齿慢慢的扣在他手上时,“他甚至也不害怕”,而是用五分钟的时间压在了狼的身上,“半小时后感觉一股暖和的液体慢慢流进他的喉咙”。这是一种怎样的坚持,才是他从死神的手中爬了回来。
他集沉着、无畏、理智、虚弱、顽强于一身,就是为了能活下去。
人只有在死亡的边缘才会看清生命的本质,才会降低一切外在条件,甚至抛弃一切,来换取生命的继续。就如文中主人公一样,将辛辛苦苦淘来的金沙抛弃再抛弃,只为能使身体减少负重而继续向前爬行,因为向前就意味生的希望。当生在更多的苦难和痛苦中浸泡时,这种对生命的热爱与希望就显得超凡的珍贵。
他为了能淘到金子使自己陷入死亡的边缘,但当清醒的认识到生命受到了威胁时,他毅然改变了人生目标,将金子丢掉,为了生命进行拼搏。
人毕竟是人,贪欲会将人引入荒原,但最终还是要逃出来的,因为那里会把生命葬送掉。
(本文用图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