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是一把杀猪刀,可以改变很多,但很多也无法改变,岁月徒劳的背后是我们人生的徒劳。
今年国庆长假一位堂弟结婚,我回了一趟老家。由于很多人外出打工,现在农村办喜事也很难找到人帮忙。曾经我们这些在外面工作的人,以前不用干活,现在也不得不帮忙做些事,如买菜、切菜、端菜等等。
那天主厨是我的一位堂叔。民以食为天。在农村办喜事,主厨是很有地位和权威的,因为席面要由他来计划,买多少菜,买些什么配料(有时达数十种),特别是由于菜的口味如何很多时候可以决定喜事的好坏,所以主家对主厨也十分地尊重,一般在办喜事前和办喜事后都要专门请主厨吃饭,至于送点烟酒,甚至给个红包则也是题中应有之义。正是在这种众星捧月般氛围的影响下,一般主厨的脾气也不是一般人所能承受的。
我这位堂叔七十多岁了,在村子里是数一数二的名厨,几乎每家每户办喜事都会请他当主厨,但他的脾气也像他做的菜一样出名,大家都很怕他。所以,这几年村子里很多人家办喜事,宁可口味差一点,出钱外包给外面做酒席的专门厨子,也不愿请他,使得他经常愤愤不平,说外面请人做的菜一点也不好吃。说实话,我小时候也很怕他,但又很羡慕他,总觉得他牛逼得不得了,可以吆三喝四。指挥别人干这干那,而且我这位堂叔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只服有本事的人,但从小到大,我们也没有看到有几个可以让他佩服的人,除了外面当官混得比较风光或者赚了大钱的。
二十多年前,由于整个村子每家每户的生活水平差别都不是很大,所以我们这些在单位里上班的人,用过去的话就是吃国家粮的人,回到村子都很受尊重,如果能经常开公车回去,那更是了不得的事,简直可以直接与光宗耀祖划等号了。因此,那时候,我这位叔叔对我们这些在外面工作的人也总是另眼相待。总觉得我们比呆在家里那些兄弟有出息。但几年下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村子里生活越来越好,有钱的能人也越来越多,现在在农村,钱很多时候成了来衡量一个人本事的主要标准,特别是随着私家车的普及,我们却没有钱买车,或者买的车还不如村子里的人买的车时,我们这些拿着死工资的人逐年也就成了一只只落魄的凤凰,褪尽历史光环不断把我们打回原形,回家喝喜酒干点活也就是天经地义,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现实就是这么残酷。没有这些外在光环的保护,我们的无力感一也一览无余,我们曾经以所谓的离开农村,进城工作所构筑起来的心理优势已毫无抵抗之力,那些从前把我们送上神龛的乡亲们终于从我们的落魄中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胜利快感,这种快感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农村对城市的胜利,也来自于农村人的自卑对城里人的自信的胜利,尽管农村永远无法胜过城市,但通过我们从农村身份向城市身份转换,终于让我们的乡亲们找到了把城里人踩在脚下的感觉,尽管这种感觉未必真实。记得那天早上,我还的睡梦中,就被叫起来去切菜,而且由于工序不熟、标准不清,多次被当主厨的堂叔喝斥教训,特别是有一次切完菜后,不知道要先擦洗砧板,仅用菜刀清了一下,直接就切上了另一种菜,被他看到了,直接过来就说了大一通,什么还是单位的人哪,这么不讲卫生,等等这些,那一瞬间,我手足无措,那种自卑感、无力感一下子被激活了,而他那不屑一顾的眼神,仿佛就是一次“农村”对“城市”的完胜。
城市意味着高贵。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村人,离开农村一直是我们儿时最大的梦想。尽管我们那沾有泥土的双脚站在城市宽阔的柏油马路上充满着彷徨和挣扎,为了摆脱农村,我们只能无反顾的往前走。但作为一个从农村里走出来的城里人,事实不管我们走多远,进不进城,却始终很难逃出农村这“如来佛”的手掌心,用一句时髦的话说,离开时为了更好地回来。有时我们在城市里拼命的打拼,其实都是为了那颗还留在农村的心,那个在农村需要构建或彰显的自我形象。说到底,我们所谓的离开,所谓的混得好,只不过是为了衣锦还乡。于是,我们在城里过得再不如意,只要是回家我们都会把最好的衣服穿上,平时自己都不舍得买的烟也会买上几包,虽然在城市里我们可以是一名屌丝,但回到农村我们就是像城里人一样昂起头,挺起胸。我们丢不起这个人,站在我们身后的家人更丢不起这张脸。因为丢不起这个人、这张脸,所以尽管我们的生活不见得比我们的那些亲人好,但在办喜事、村子里公益事业凑份子时,我们却总会咬咬牙给得比别人更多一些,有时我们为自己事的都不愿开口,却为村子里或村民的事死乞白赖,求爷爷告奶奶的,谁叫你是在外面混呢?
但这一切对我们的生活却没有丝毫改变,虽然城市的逻辑与农村的逻辑完全不同,但我们那种与生俱来的自卑却不会因为地域的改变而改变。表面看我们比城里人更有上进心,也更勤奋,但其实我们也比他们更敏感,更脆弱,更害怕失败,我们经常会为别人一句无心之语而琢磨半天,我们也经常因为职务上没有晋升而整夜整夜地失眠,我们什么也不怕,就怕被人看不起,不成功我们心浮气躁,成功了我们同样心浮气躁,尽管在物质上我们可能已经和城里人一样,什么也不缺,甚至比他们还多,但我们却怎么都做不到他们那样气定神闲,无所谓,我们缺乏的不仅是静气、大气,关键是没有底气。
有时我们也想和城里人一样活得轻松自在。但活在农村里的自我却时不时会阻止我们这种想法。尽管我们远离了农村,但每次回去都能听到哪些家族在村子里占了上风,哪家亲戚又因为债权债务问题闹得不可开交,还可以感受到由于无力帮助亲戚的人情冷暖,甚至有时父母也会根据你礼金的多少将态度延伸到你的下一代身上。这是个被亲情装点的丛林社会,亲情有时候就是伤情,亲得越深往往伤得也越深,我们没有放弃的理由,否则只会让我们更自卑。
丛林社会从来跟亲情无关,只跟势利有关,在一个势利充斥的社会,不管你如何掩饰,生活的残酷轻轻松松就能把我们的虚弱和自卑拆穿。农村从来就不是一个美好的所在,所谓乡愁都是那些从农村走出的成功人士人为营造出来的美好。实际的农村却是另一个江湖,资源稀缺的天然缺陷,使它从不缺乏刀光剑影,尔虞我诈,拳头为王,实力说话与金钱逻辑的结合,更是使亲情成为道德上绑架我们的最好借口,我们除了在自卑的伤口之上又加了一道良心的切口之外,什么也没有留下。回不去的乡村,留不住的城市,某种程度上意味着我们精神上的无根,心灵上的终身飘泊,就像卡夫卡《城堡》中主人公测量员K,即使到了城市的边缘也永远进入不了近在眼前的城堡。于是,我们只能在争和要的道路上自卑着、敏感着,压抑着,而这些自卑、敏感、压抑则正是我们为了那份农村的荣耀必须付出的代价。这是我们没得选择的命运。
人生往往就有这么诡异。进城时我们自卑,是怕城里人看不起,进城后我们自卑,是怕农村人看不起。人生在转了一大圈之后,又回到了原点,我们还是我们,城市还是城市,但农村却再也不是我们想要的那个农村。因为我们的心理逻辑还是农村那个心理逻辑,而自卑则早已渗透我们的骨髓,从来就不曾离开,也没有改变。
后记:这篇推文想了很久要不要写,这几年来关于乡村,特别节日描写乡村的推文真是太多了,但大都与农村衰败引发的乡愁,其实作为我们这些生活在城市和乡村两种逻辑的人心理结构的变迁反映的正是当下农村全方位的变革与转型,借用美国作家J.D.万斯的同名小说,这是一曲“乡下人的悲歌”。事实上,不管发展到什么程度,我们都是乡下人,只不过是与泥土距离的远近不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