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在《第一章 妮娜酒馆》中路平邀请哈库去参加拳击比赛吗?
哈库看似外表文静,实际上力量很大,是他早年辛苦劳作出来的结果。而且他早年也挑战过拳击高手,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胜的机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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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会打拳击可能是受父辈的影响,也许是在与野兽博斗的过程学到的技能。就好像蒙古人从小就会骑马、射箭、摔跤、打猎一样。每个地方都有它生存的方式,独特的文化气息。
哈库会以什么样的装束出现在拳击的比赛现场?他的好友妮娜会参加助兴吗?这次比赛哈库会赢还会输?他会受伤吗?如果场面失控,警方会出现在现场吗?
读完此章,哈库可是以普通的方式出场。再去塔吉克酒馆之前,他来会见他的好友妮娜,邀请她观看比赛。妮娜以有客人为由,没有当面回答要不要去。这次比赛呢,哈库赢了,但是赢得并不轻松。在所有的观众看来,他力气比不过希尔特,他是用了技巧取胜。那也许是希尔特喝酒过多。押注人路平压了半个月的工资2000块,早已喝得烂醉如泥。
原本以为会有什么国家级的裁判,结果酒店老板就是裁判员。原本以为有像样的舞台,结果是用简单的兽皮做防护。生活不需要太多的条条框框,只需要活的开心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