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如果购房合同约定,购房合同的备案由开发商负责办理,那么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购房者提交相关手续资料,从而导致逾期没有办理登记备案,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案情简介
某购房合同中“合同备案”条款作如下约定: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由甲方(开发商)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提交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登记受理单。
2)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由乙方(购房者)委托甲方办理的,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将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需由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
3)如因甲方的责任,未能按期向提交办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取得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2)逾期超过60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按乙方已付房价款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结果,开发商逾期60天没有办理合同备案,购房者函告开发商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则函告购房者没有交税,以至于无法办理备案。于是引发纠纷。
2、判决结果:法院认为开发商未按约定办理备案构成违约,承担违约责任。理由如下:
1)根据合同约定,买卖双方应相互配合办理合同登记备案,购房者应该按约定向开发商提交需由其提供的相关资料,但是购房合同是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而合同又没有明确约定购房者需提供哪些具体资料时,开发商具有通知购房者提供相应具体资料的义务,而开发商一直没有通知购房者具体资料内容,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2)开发商反对购房者解除合同的理由是购房者没有交税,但既没有合同约定具体交税时间,也没有税务部门的硬性规定,开发商也没有对解除合同提出异议,那么法院认可开发商收到购房者函告的具体时间为合同解除时间,据此计算违约金的起算节点。
参考案例:(2013)渝一中法民终字第03657号
3、总结与建议
1)解除合同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实践中,法定解除的适用受到司法机关的严格限制,很难适用;但约定解除则相对更易于被法院认定。因此,购房者对购房合同中解除合同的条款最好总结归纳一下,便于在合同执行的不同阶段认清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解除合同的程序是,按照《民法典》第565条规定履行通知的程序,基本内容是确定合同解除的时间节点或者期限。如果对方提出不同意解除,那么需要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最终,对于合同是否应当解除,则只能由任何一方起诉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等司法手段解决争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