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周六, 昨晚上终于是迎来了第一轮民法预热课的完结,那我到底掌握了什么内容,有必要做一个总结了。
整个民法的讲解, 老师用了16讲的时长, 每一讲将近3个小时,总计时长48小时。感谢我们可敬的刘老师,一位幽默的法学老师,同时又是地理爱好者,每一次上课都会带上一束花插在花瓶里,而且是不一样的鲜花,给我们营造一个很美好的上课感观,虽然是上网课。我记得最有意思的一次是,老师还把摄像头屏幕转向窗户外的风景,让我们这些来自五湖四海的学子们一睹北京春色。 当然最重要的是老师讲法条的方式,很有意思, 列举的例子很有趣,老师劝学的方式也很有意思, 我们除了为应试,也要真正了解,如果真的从事跟法律相关的工作,有哪些东西是要真正理解的。 要不然,就算有证, 有些词汇的真正意思都不懂, 就贻笑大方了。
民法预热,基本是给我们讲解基础知识部分,毕竟面对的多数是跨专业来上课的社会人士,尽管工作社会阅历比学生要强很多,对于案例可能或多或少是有一定认识基础的,但是结合民法典的法条,理解上仍然有一定的难度,也是不容易啃的骨头。
民法总则,民法分则,整个大纲由两大部分组成, 导图我就不写了,哈哈。 民法总则部分,主要介绍了民法概述,含义,主客体,原则,诉讼时效,排斥期间等;分则部分由三大类组成,当然了,只讲述了主要部分,次要的下次还要过的。 分则部分,最为重要的是物权法,担保部分, 合同法(债权法部分),人格权,婚姻法,继承权,遗嘱等这一部分本次预热课没有讲太多。 其中总则和物权担保部分权重很大, 花费时间也较长。 整个总则部分,将近200条法条, 物权担保也有将近250多条, 从大概460条后面的合同部分, 前三大部分占了民法典条例的四分之三,剩下的就是人格权之类的了。
这其中印象最为深刻的是物权和担保部分,这里面和合同有非常大的关联,都不是单一的一个知识点。用我们以往的朴素的正义观去分析和理解法条的话,是很容易钻进牛角尖的,法律素养要好好培养一下。民法典的法条很多都是很理性的, 用老师的话说,是法学理性的光辉, 把各方放到一个天平里去衡量,不能仅凭我们主观的判断,这与我学过的社会交换论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喜欢心理学主张的社会交换论,准确的说,是赞成的态度 。这个世界没有白得的东西, 要得到什么,就得付出什么,等价交换。
当然,我们只了解了一点皮毛, 但是对于同一个词汇,理解范围变宽了。以前是从狭义的观点出发,现在要学会从广义的观点出发。单就合同这个概念,做业务的我们单纯就理解为商业上法律关系,但仅不止于此。
学无止境, 学习是终生的事业,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