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了作家写的《活着》,就开始对他的其他作品有了更多的期待,于是忍不住看了他写的另一本书—《许三观卖血记》。
一如即往地用简单易懂,不矫情,不做作,不顾左言它,不宣泄,不浮夸,不煽情,不刻意升华,朴实无华的文字,轻佻幽默的语言,轻描淡写地刻画出书中的每一个人物。无论是许三观本人,还是他的妻子许玉兰,他的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以及李血头,阿方,根龙,来顺,来喜……
许三观年轻的时候,去乡下玩。他四叔就告诉他,能卖血的人都是身强体壮之人,因此卖血不仅可以拿到比平时打零工赚的多得多的钱,同时也是身体健康的象征。就是那一次机会,许三观跟随阿方、根龙来到城里卖血。人生第一次赚那么多钱,开心的不知所措。最后决定用来娶媳妇。那个时候,钱真是好东西,通过花钱请喝酒吃饭,就成功地得到老丈人和号称油条西施的许玉兰的同意。成功地把许玉兰迎娶回家,过上了舒适的生活。
有了第一次的卖血经验及尝到甜头之后,十多年后因为一乐和铁匠家儿子打架,一乐把铁匠家儿子的脑壳给砸破了。需要赔付大量的医药费,家里实在没有钱,只好想到了去卖血,卖完一次又一次,只要遇到困难缺钱化的时候,就想到卖血这一途径。
他为了让几个小孩能在大饥荒的时期,吃上一碗面条,不得不去卖血;为了让自己卧病在床的情人尽快好起来不得不卖血;为了让二乐能够尽快转业回城里,又一次不得不卖血换来钱去买鱼买肉,买酒买烟去招待二乐的队长。为了让队长开心,原本因为卖血身体虚弱无比的他,硬是和队长硬碰硬的干了三杯,最后还是吐了;为了给一乐筹钱去上海治病,他再次踏上了去上海沿路卖血的不归路,隔三差五就去医院卖血,最终终因身体过于透支而晕倒在医院。把卖血的钱又搭了回去,差点把命给弄没了。
后来日子好了,家里已不缺钱的许三观却因为想吃炒猪肝,喝黄酒而要去卖血。也许卖血已经是他人生道路上无论是遇到任何艰难困苦的特效药,只要卖血就能解决。事实上也证明他的几次卖血都帮他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也许是长期的思维定势,行为习惯,惯性思维影响过于深刻,以至于为了吃一顿炒猪肝,喝几杯黄酒都想着去卖血。这是他自己把自己体制化了,也可以说是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为了生存而不得已选择的结果。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当新的血头说他的血里面死血比活血多,没有人会要他的血,只有油漆才会要他的血,因为上油漆之前要刷一道猪血,他的血只配刷在家具上……时他失魂落魄,痛哭流涕,沿着街一边走一边哭,像一个小孩丢失了他心爱的糖果,像一个手艺人丢了他祖传的工具,像一个歌唱家突然变成了哑巴……他丢失了他生命中无数次帮助他渡过难关,他觉得最最值得他骄傲和依赖的功能,就是摇钱树功能,卖血。终究现实生活将这一功能没收了。但生活还要继续,如何继续?之前可以靠卖血这一特有的外挂和生活作斗争,现如今这一功能如被阉割般,不知所措,甚至有点惊慌失措。他再也不能卖血了,甚至连最后一次想为自己卖血的机会都不给了。其伤之深,其痛之切!可想而知。
我喜欢文中这一段对许三观的描写:
许三观脸上挂满了笑容,笑容使他脸上的皱纹像河水一样波动起来,阳光照在他脸上,把皱纹里面都照亮了。
许三观是余华笔下的又一个活生生的生命,靠他的无知与幼稚,顽强与蛮干与生活的困苦艰辛作殊死较量,他不屈不饶,最终他活下来了,他是《活着》的另外一个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