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细节》
【与智力残障女孩结婚构成强奸罪吗?】
智力残障人士往往缺乏对性的理解能力,也就不能对性行为作出有效的同意。
明知妇女是智障残障而利用她们认知缺陷发生性行为的,属于犯罪行为。
另一方面,心智不全的人同样享有性权利,法律的目的并不在于干涉或剥夺他们的性权利,而在于保护该群体的利益不受他人掠夺。
法律对智力残疾人士的特殊保护是为了防止有人利用他/她们的弱势地位攫取性利益,而非完全剥夺他们性的积极自由。
行为人必须在一定的犯罪心态的支配下与智力残疾人士发生性行为,才存在利用对方缺陷,这种情况涉嫌强奸罪,法律将严厉打击。
法律是一种平衡的艺术,交易行为的有效与否要看对精神病人是否有利。
与残障女孩结婚,行为人在婚姻内所发生的性行为并不存在利用对方缺陷的情况,也就没有侵犯对方的性自治权,这种非强制的性行为不具有惩罚的正当性。
法律对这种私人生活也就不应干涉,否则就是对心智不全者正当权利的剥夺。
愿我们破除偏见,身体力行,对残障人士多一些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