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艺术作为新兴艺术之一,其历史远不如绘画和音乐等传统艺术。然而,摄影作为平面艺术的重要组成,其美学价值并不仅仅是给观者带来视觉效果。
任何事物,凡是我们在那里面看得见依照我们的理解应当如此的生活,那就是美的;任何东西,凡是显示出生活或使我们想起生活的,那就是美的。” 这是俄罗斯的文学家车尔尼雪夫斯基的观点,这种观点很适合依赖真实,复制生活的摄影。
还有,所有自然美,即现实存在的第一性的美,都会被摄影所依赖。也就是所有自然存在物,都是摄影的拍摄对象——这种拍摄,也就是丝毫不差的复制。
罗丹说:“美,对于我们不是太少,而在于我们要用眼睛去发现。用自己的眼睛去看别人见过的东西,在别人司空见惯的东西里发现美”。
所以说,摄影的美学,即发现的美,是复制的美学。
可以说生活里存在的真实的美,我们去发现了,并且拍下来了,这就是摄影美学的基础
,现实生活中固有的美,被摄影者发现,而且不是一般的发现,是有个性的,是和谐、醒目的画面的发现,现场的真实存在,这就是摄影美学的出发点。
美感是一个非常抽象的东西,与音乐有着一样的共性,音乐的节奏和韵律让人听着悦耳,同样,一张有着节奏和韵律排列的照片也很吸引人。这些带有韵律的构图方式被认为是美的,纵排整齐的树木、绵延弯曲的河流都体现出了节奏感,摄影中所讲的动静结合、大小对比、虚实对比则是韵律感。
安塞尔·亚当斯曾说:“当我看到一张好的照片,常常会听到照片的音乐,这不是我故弄玄虚、自作多情,而是一种结构上的感觉,是音乐自发地从照片中产生出来的。”他从12岁开始学习钢琴,14岁对摄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从12岁开始学习钢琴,14岁对摄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亚当斯著名的区域曝光法与音乐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每个区域就如同乐谱上不同的音节,摄影师可以按自己的想法自由地调节亮部、暗部区域。在亚当斯的照片中,可以看到他精确地控制了曝光,使照片的每一部分都能清晰地表现在画面上。
在如今人人都可以随时随地照相的时代,相机所捕捉的光线、色彩、质感都体现着摄影师对事物的理解。艺术不是功利的,也不单纯停留在道德层面,优秀摄影师的作品是渗透在生活各个层面的。摄影不是单纯的画面留存,摄影美学引导着摄影师从前人留下的美的规律入手进行创作。作为一个摄影师更重要的是,在把握好创作主体与客体的基础上,用自己长期以来积累的经验体验画面和情感,用善于发现的眼睛打开更多美的情感依托,创作出更加有感染力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