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自行车”的资本游戏

首先,我并不赞同最近出现的Mobike、ofo等项目可以称之为“共享经济”。共享经济的物品本质上还是用户的私人物品,所共享的只是其“闲暇”或“多余”部分,而不是公司自己购买的财产并整个拿来出租,这一特性从标准的共享经济产品——Uber、滴滴、Aribnb可见一斑。

Mobike们的大招不是GPS、不是客户端、不是随用随弃、它更不便宜。Mobike们的大招是采购成本上的资本游戏。

假设Mobike采购单车的成本是1000元,通过大订单以及强大的流水担保Mobike可以很容易找到接受低首付+分期的厂家。如果首付30%,剩余平均12个月结清,则单车采购需要300元的现金,单月需支付50元(不考虑利息)。首先是首付的资金基本相当于用户在平台的押金,而事实的情况是人多车少,所以平均到单辆自行车所收取的押金应该大于其采购所需的首付,这相当于用户帮Mobike买了车它还收了余钱。其次是月付50元,目前Mobike的一般定价是“半小时1元”,即25小时/月的使用量可达到平衡——一天不到1小时的使用量应该不难吧,这还仅是假设自行车只使用一年,很容易通过现金流水偿付分期。所以情况就是Mobike所有的资金都能用作杠杆翻数倍采购,用户量越大成本越低。没有错,我们帮Mobike们付了首付还按揭。(这么说好像车还真是我们自己的不是?)

最后,我真的怀念起了大四的初恋项目《乐借》以及后来的《八点到》;当时做的是电动自行车的短租,现在期望你们能有真实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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