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戒烟的时候,才会感受到烟的厉害。
最厉害的事物是一种看不见的习惯。当你与一种有害的习惯诀别之后,又找不到新的事物并成为一种习惯时,最容易出现的便是返回去。从生活习惯到思想习惯全是如此。这一点也是我在小说《三寸金莲》中“放足”那部分着意写的。
如今我已经戒烟十年有余。屋内烟消云散,一片清明,空气里只有观音竹细密的小叶散出的优雅而高逸的气息。至于架上的书,历史的界限更显分明:凡是发黄的书脊,全是我吸烟时代就立在书架上的;此后来者,则一律鲜明夺目,毫无污染。今天,写作时不再吸烟,思维一样灵动如水,活泼而光亮。往往看到电视片中出现一位奋笔写作的作家,一边皱眉深思,一边喷云吐雾,我会哑然失笑。并庆幸自己已然和这种糟糕的样子永久地告别了。
一个边儿磨毛的皮烟盒,一个老式的有机玻璃烟嘴,陈放在我的玻璃柜里。这是我生命的文物。但在它们成为文物之后,所证实的不仅仅是我做过烟民的履历,它还会忽然鲜活地把昨天生活的某一个画面唤醒,就像我上边描述的那种种的细节和种种的滋味。
去年,我去北欧。在爱尔兰首都都柏林的一个小烟摊前,忽然一个圆形红色的形象跳到眼中。我马上认出这是父亲半个世纪前常抽的那种英国名牌烟“红光”。一种十分特别和久违的亲切感拥到我的身上。我马上买了一盒。回津后,在父亲祭日那天,用一束淡雅的花衬托着,将它放在父亲的墓前。这一瞬竟叫我感到了父亲在世一般的音容,很生动,很贴近。这真是奇妙的事!虽然我明明知道这烟曾经有害于父亲的身体,在父亲活着的时候,我希望彻底撇掉它。但在父亲离去后,我为什么又把它十分珍惜地自万里之外捧了回来?
我明白了,这烟其实早已经是父亲生命的一部分。
从属于生命的事物,一定会永远地记忆着生命的内容,特别是在生命消失之后。我这句话是广义的。
物本无情,物皆有情,这两句话中间的道理便是本文深在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