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大王”褚时健(1928-2019)是云南红塔烟草集团(国有企业)董事长。
1979年担任玉溪卷烟厂厂长
1997年因贪污罪名被拘捕
1999年被判处无期徒刑
2001年以身体患病为由被外保就医
2002年74岁的褚时健与妻子在云南哀牢山承包2000亩山地种植甜橙
2008年减刑至有期徒刑12年
2011年刑满释放
2012年褚时健因“褚橙”成为“橙子大王”
“烟草大王”的故事还得从烟草说起:
红塔烟草集团的前身是玉溪卷烟厂。早在1979年,这是云南省默默无闻的小烟厂之一,生产设备是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水平。褚时健当上厂长后,狠抓质量和营销,创出“红塔山”、“阿诗玛”等品牌,并大量收购优质烟田。到80年代中期,玉溪厂每年可上缴利税5亿元。
玉溪厂快速发展的时间是从1988年开始的。之前,中国所有烟草价格都是计划控制,1988年7月,国家对13种名烟(其中9种产自云南,玉溪卷烟厂争取到了4种)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烟价放开后,红塔山每包售价从1.3元涨到5元,在这一年,云南玉溪卷烟厂经济效益跃居全国轻工业之首。
至1997年,红塔山的无形资产为353亿元,在中国所有品牌中位居榜首。在褚时健任职的17年间,红塔山集团总计纳税800亿元。一位中央领导在市场该企业时说:“这不是卷烟厂,这简直就是印钞厂。”
1997年6月褚时健因贪污罪名被拘捕,他对检察院预审人员坦白罪行:“1995年7月份,新的总裁要来接任我,但没有明确谁来接替。我想,新总裁接任之后,我就得把签字权交出去了。我也辛苦了一辈子,不能就这样交签字权,我得为自己的将来想想,不能白苦。所以我决定私自分了300多万美元,还对身边的人说,够了!这辈子都吃不完了。”(据调查,褚时健还在境外私设10亿元人民币和2500万美元的企业“小金库”,唯他签字方可动用。)
据检查系统侦查,褚时健贪污的金额为700万元左右,其数额巨大,按律难逃死罪。然而,此案见报后,在企业界和媒体掀起轩然大波。
几乎所有人都对之报以同情,正值产权改革的时期,人们均认为褚时健功勋卓著,其所得与贡献实在落差巨大,贪心大可原谅。有人据此总结出一个“59岁现象”(褚被捕时为67岁,已属“超龄服役”)——也就是,由于国有企业的当家人收入偏低,因此很可能造成他们在退休前大捞一把的现象。“59岁现象”被认为是制度造成的陷阱。
褚时健出事后,其妻子、妻妹、妻弟、外甥均被收审,女儿狱中自杀身亡,儿子远避国外。
对褚时健的同情和声援,成为了一股耐人寻味的势力。一个听上去很能打动人的说法是:“一个为民族工业做出如此巨大贡献的国企领导,一年收入竟不如歌星登台唱一首歌。”
1999年,褚时健因“有坦白立功表现”被判处无期徒刑。据当时媒体报道,宣读判决书的时候,褚时健只是摇摇头,没有说话。
褚时健在监狱里没以坐多久,2000年前后,便以身体患病为由保外就医。随后他与妻子在云南哀牢山承包了2000亩山地种植甜橙,开始第二次创业,期间有一些企业家不远千里去看望他。2012年,褚时健通过各个渠道售卖“褚橙”,且橙品优良常被销售一空,成为“橙子大王”。
在这里,我不想以一个后来者的角度去观察评论褚老爷子的那些年,仅摘取一些各界对“褚时健现象”的看法,作为文章的结尾。
万科集团董事长王石:“虽然我认为他犯了罪,但这并不妨碍我对他作为一个企业家的尊敬。”
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红塔集团的褚时健贪污,媒体对他百般同情,凭什么同情他,要不是国家不准民营企业做烟草,能有你褚时健的成就?企业做得好,功劳就是自己的,凭什么?国家不是给你待遇和荣誉了吗?”
《中国企业家》记者刘建强曾记录了这样一个传闻:“政府给褚时健建立了一个账户,里面存了几十万元钱,作为他看病的费用。没过多长时间,账户里的钱变成了几百万,都不知道是谁存进去的。”
本文部分信息来源:《激荡三十年(下)》吴晓波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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