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初恋很简短,很普通很平凡,也很悸动,希望做点什么来纪念那件小事叫做初恋。
人们总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看得到黄金屋的人是找到了看书的价值,看得到颜如玉的人是喜欢看书,无法自拔。
书里总爱写喜出望外的傍晚,却不会写平淡如初的清晨。不能伴随着希望起床,也要乘着星星入睡!
喜欢你时是真的喜欢,南风入境,十里春风不如你,你若眉眼含笑,我亦多情不敢老彼时光景正好。用这么文艺的字来描述一个平凡的初恋小事,大概也是希望自己记得吧!可是也想忘了。
再后来热情褪去不再喜欢,犹如手中有一枝娇艳欲滴的玫瑰,却再也不想把它赠与你。如果换一个时间认识你,或者换一个名字认识你,或者换一个新的形象去认识你,是不是可能有不一样的结局?也许有的喜欢真的只是止于唇齿掩于岁月。
我们终将会随着时间长大,去探索一无所知的世界,去迎接一路而来的惊喜。现在留下什么?就比如这篇文章,也许是纪念我那小小的初恋,也许只是想证明从前。
愿我们一别两宽各自安好,愿我们都能签收正在奔来的惊喜和花开,愿我们在漆黑的夜空中都能散发微弱的光芒,哪怕一点点,只要能照亮即可。
纪念我的初恋,纪念那件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