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们班新来了一名转学生,他叫什么我忘了。
他之前在城市上学,据说他爸爸做生意失败,被债主逼死了,一系列家庭的变故不得不遣返老家,我们对他很好奇。
有时候他会很拽地说几句普通话,有时候会用我们从来都没有见过的彩色画笔,更重要的是,他会告诉我们城市有多么多么的美好,带给我们无尽的遐想,而他总用一句相同的话结尾——“有时间我一定带你们去城市玩”。
他给我们带来农村之外的新鲜,以及从没有过的对城市的憧憬,所以我们都想和他交朋友。
所谓的“我们”是指已有的小团体,包括小龙、小东、小华。我们交朋友,向来喜欢称呼名字最后一个字,前面再加上一个“小”字,显得亲昵。
我们太急于把他拉进我们的团体,以至于失去了自我,围着他团团转,但他总有恰到好处的谦虚,总爱低着头说:“你们不用这样,我当然愿意和你们做朋友喽!”
而我们喜欢这样欲露还羞的矜持,这对傻了吧唧的土孩子太奏效。
这种喜欢并不是我最强烈,但人和人之间不都这样么,亲疏远近不全在乎人为,“我们”这个小团体中,我和他最为密切,放学后他总是去我家一起做作业,外婆也喜欢他,我时常想,也许是因为我和他有相同的隽秀。
但我们小时候,哪能想到孩童间也有人性中固有的嫉妒。
我开始被排挤,关于我的坏话也不绝于耳,我很失落,常趴在窗前看密密斜织的细雨,那是第一个难捱的春天,雨特别多。
我向来是一个心思极为敏感的人。
可他们的一句话让我觉得自己所有的孤独都变成了假象,转学生要过生日,我们一起商量为他准备生日礼物,我们知道,城市的孩子向来喜欢把生日搞得很隆重,这件事让我们再次紧密相连,我为我对他们的猜忌感到可耻,他们几个说,希望继续好好一起玩,孩子嘛,毕竟都是最纯真的孩童。
我竟完全相信。
你知道,那个年代的农村,一角钱都能掰开花的时代,生日礼物是个奢侈品,但我们愿意付出。
“我们”中小龙是较年长的,我们大都听他的,他说送礼物可不能太寒酸,打算每人送一个笔记本。对哦,我记得转学生说过城市里都流行送笔记本。我们都举双手赞成!
我不记得最后被伤害时的凄惨,只还记得转学生生日那天的庄重,放学后我们相约来到小树林,那个我们秘密基地充满了美好的回忆,倒数三二一,然后一起拿出生日礼物,那些生日礼物其实遮掩不住,我早就感到不对劲,不过大家都还脸上堆笑,倒数“三二一”,装出一副煞有介事的模样。
只有我送了笔记本,他们拿出的还是过时了的“贴画”,我的值两块钱,他们的值两毛。
我并没有因为自己送的更贵重些而感到骄傲,本来我和转学生的关系,是值得去送这样的礼物,那本我在外婆面前苦苦哀求两元钱换来的笔记本在一堆贴画中熠熠生辉。
那时候,不时兴与众不同,大家都喜欢随大流。
那时候,显然他们商量好,是为了让我破费,是我了让我现眼,是为了和我划清界限。
也好,他们做到了,也罢,我认栽,我骂自己傻。
过了几天转学生在“他们”的怂恿下当着我的面把笔记本撕了,笔记本的皮是那种很硬的材质,我捡起来放好,封皮上的两只小猫像两只恶虎,撕咬着我的心,我想:我是这样交朋友!
“他们”在背后说的坏话,不知道有多少,但我觉得这两块钱花得很值。
对了,我们想和转学生交朋友,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他的名字是四个字,觉得很洋气。
还有,送礼物那天转学生其实很高兴接受了我的礼物,毕竟他说过城市都流行送笔记本当做礼物,但我们看到“他们”眼中的不屑,何况我心中也满是对“他们”的憎恨,我们各怀异心,在树林中杀死了一条蛇!
其实,还有一件事能证明我和转学生曾经是好朋友。
就是送完礼物的那天下午,他又去我家,他在我家吃外婆专门为他包的饺子,然后我们一起又来到小树林,他要我教他爬树,可他真的很笨,我在高高的树干上向他招手,大声地喊着:
苏杨俊智,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他在树下笑而不语。